Wednesday, May 15, 2019

(組織重整) 奈米醫材: 存續ICARES Medicus/消滅LHT Venture Limited


奈米醫材 發言日期 108/05/10發言人 朱詩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657953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集團組織重整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8/05/10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8/5/1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公司:ICARES Medicus (Hong Kong) Limited 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公司:LHT Venture Limited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存續公司:ICARES Medicus (Hong Kong)Limited 消滅公司:LHT Venture Limited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公司,系屬同一集團之組織重組,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組織重整,精簡組織架構。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降低集團管理成本。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係集團內100%被投資公司間之合併,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5.預定完成日程經董事會決議,本次組織重整之合併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LHT Venture Limited之所有權利及義務,均由存續公司 ICARES Medicus (Hong Kong) Limited概括承受。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存續公司:ICARES Medicus (Hong Kong)Limited,從事投資控股。2.消滅公司:LHT Venture Limited,從事投資控股。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 22.其他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本次組織重整之合併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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