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 發言日期 108/06/14 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代子公司錦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已依法完成對豐華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案之申報及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108/06/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14 2.公司名稱:錦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錦新國際49.53% 5.發生緣由: 錦新國際(股)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14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公開收購豐華生物 科技(股)公司(下稱「被收購公司」)並公告,公開收購主要條件如下:(1)公開收購對價:每股新台幣45元。(若被收購公司民國108年6月21日之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5元,且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所定之除息交易日不晚於本次公開收購款券交割日時,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相應調整,調整後收購對價為每股新台幣43.5元整。)(2)收購有價證券數量:共72,171,000股,即被收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惟若最終 有效應賣之數量未達預定收購數量,但已達36,085,501股(即被收購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50.00%加1股)時,則本公開收購之數量條件即告成就,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係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及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核准),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錦新國際將收購所有參與應賣之股份。(3)公開收購期間: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8年6月17日上午9時起至108年8月5日下午 3時30分止。惟公開收購人得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但延長收購期間不得超過50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108年6月17日將所持有之被收購公司29,001,948股普通股提出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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