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三朵雲 打造數位兆元商機【2012/01/19 經濟日報】行政院科技會報副召集人暨科技政委朱敬一18日表示,行政院將在第二季完成「醫療雲」、「觀光雲」、「文創雲」三大規畫,透過政府將可公開的資料釋出到民間,協助創造數兆元雲端市場商機。 行政院科技會報昨日召開「公開資料加值(Open Data)推動策略會議」,邀請英、美等國家專家來台與會。所謂「公開資料加值」是指政府公開不傷害國家或個人安全的資料,供商業利用,歐洲透過公開資料加值創造的產值,總計已超過新台幣5兆元。 朱敬一指出,去年科技顧問會議結論之一,我國產業必須從「追求效率導向,轉向追求創新導向」,而公開資料加值正是我們的優勢之一。
Thursday, January 19, 2012
馬偕副院長施壽全: 醫療去刑化
醫療救濟與醫療糾紛去刑化(施壽全) 2012年 01月19日 每隔一段時間,總有「猝死」的新聞引發社會震撼。這些案例,似乎看不出有年齡、性別或職業的集中現象,「猝死」是否是醫學上無可避免的悲劇呢?一般來說,常人若身上存有多項「危險因子」而未好好控制:包括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肥胖與抽菸等等,便會造成「標的器官」──心血管的病變。心血管病變可能在毫無感覺的狀態下進展至臨界狀態,然後在某個原本對健康人無足輕重的因素(例如生氣或天氣變冷等)觸動下引發心肌梗塞而喪命。此外,有少數猝死有先天因素,如動脈瘤破裂於腦幹生命中樞;另有些則發生於原本健康人身上,如急性猛爆性心肌炎等。所以,不論原因為何,「猝死」固然過程出人意外,但大多數其實都是有脈絡可循的。
醫療人員「不是神」 面臨生死關頭,如果及時施救得宜,當然也有機會挽回,而若憾事真的發生,因為時間的匆迫與相關條件的局限,往往就會引起爭議。不過,大體來說,在兩造間發生爭議的一般性事務,責任的歸屬不外乎是落在一方或兩方共有,但醫學上有種相當獨特的情形是:有些悲劇發生了,從可循的脈絡檢視過程,結果卻是醫病雙方都沒有「責任」!某人服用某種被核准臨床使用的藥物而引發嚴重過敏反應,這是無人可以預期,並非應注意而未注意的事,所以國家有「藥害救濟制度」可提供補償。同樣道理,有些初始症狀像感冒或腸胃炎,在很短時間內急遽惡化而施救不及,雖然家屬感情上難以接受,但這絕非「不是神」的醫療人員所能逆料,不該把責任歸給醫療人員。稍早前,聞知衛生主管當局正在推動建立「醫療救濟制度」來補償這類無責任的悲劇事件,確實讓人感到欣慰。這個制度如能盡快付諸實施,相信某種程度上,一定有助於提振醫療界低迷的士氣。
後繼無人運作困難 於此同時,趁著建立醫療救濟制度,殷切期盼醫療界呼籲多年,醫療糾紛「去刑化」的建議,也能夠加速修法實現!因為醫療界如今面臨重要專科「五大皆空」、核心醫事人員人力嚴重不足的困境,原因固然很多,但最重要的顯然與醫療糾紛日益頻繁有關。我國醫療糾紛除民事求償外,還會刑事論處,這是絕大多數國家包括對岸中國大陸都沒有的奇特現象。醫療是充滿不確定性的工作,醫療人員業務疏失固然有該負的責任,但原本以救人為天職者,卻被以《刑法》控訴傷人或殺人,要叫人情何以堪呢?醫師成為犯罪率最高的行業,醫療價值觀演變到目前「救命不如救醜、救人不如救狗」的局面,都是與不合理的法律規定有關!行政當局與立法諸公如果為德不卒,若干法界人士基於所謂「公平」原則,昧於國際共識,堅持不對醫療業務過失的課責另為彈性考量,其結果就是醫療體系關鍵人手逐漸流失且後繼無人,從而運作困難甚至停頓!這是一個社會大眾絕不能等閒視之,或覺得事不關己的危象!因為,病人遭逢重大手術無人執行,緊急狀況不及施救,「多輸」悽慘場面的「機會」確實在逐漸增高之中!等到悲劇與遺憾不斷發生再想來檢討改進,恐怕為時已晚了!作者為馬偕醫院副院長
糾紛多…內外婦兒四大皆空 !!
醫師寧救醜不救命 糾紛除罪化待落實 2012-01-19 台灣醒報 醫療人員數目逐日下降,醫界面臨後繼無人的困境。台大腫瘤血液科醫師陳耀昌日前受訪時表示,越來越多的醫學院學生改選醫美科,避開救命科別如內外婦兒科等,主因在於醫療糾紛過多。馬偕醫院副院長施壽全今天也投書蘋果日報呼籲政府,盡快通過醫療糾紛除罪化,避免「救命不如救醜、救人不如救狗」的醫療困境繼續延燒。馬偕醫院副院長施壽全今天以《醫療救濟與醫療糾紛去刑化》一文表示,台灣醫療界如今面臨重要專科「五大皆空」、核心醫事人員人力嚴重不足的困境,原因固然很多,但最重要的顯然與醫療糾紛日益頻繁有關。他指出,我國醫療糾紛除民事求償外,還會以刑事論處,這是絕大多數國家包括對岸中國大陸都沒有的奇特現象。 他以某人服用某種被核准臨床使用的藥物而引發嚴重過敏反應為例指出,這是無人可以預期,並非應注意而未注意的事,所以國家有「藥害救濟制度」可提供補償。同樣道理,有些初始症狀像感冒或腸胃炎,在短時間內急遽惡化而施救不及,雖然家屬感情上難以接受,但這絕非「不是神」的醫療人員所能逆料,不該把責任歸給醫療人員。施壽全表示,醫療是充滿不確定性的工作,醫療人員如有業務疏失固然有該負的責任,但原本以救人為天職者,卻被以《刑法》控訴傷人或殺人,叫人情何以堪呢?醫師成為犯罪率最高的行業,醫療價值觀演變到目前「救命不如救醜、救人不如救狗」的局面,都是與不合理的法律規定有關。 若干法界人士基於所謂「公平」原則,昧於國際共識,堅持不對醫療業務過失的課責另為彈性考量,其結果就是醫療體系關鍵人手逐漸流失且後繼無人,從而運作困難甚至停頓。施壽全說,這是一個社會大眾絕不能等閒視之,或覺得事不關己的危象。因為,當病人遭逢重大手術無人執行,緊急狀況不及施救,等到悲劇與遺憾不斷發生再想來檢討改進,恐怕為時已晚了。對於現今的醫療斷層現象,台大血液腫瘤科醫師陳耀昌日前接受「醒報現場」錄影專訪時也指出,許多醫學院學生在選從業科別時,漸漸會避開救人的4大科「內外婦兒」科,改投身整型、美容等「醫美科」。他認為,主因就在於醫療糾紛過多,讓學生望之卻步。 陳耀昌說,現在的醫生不再以救人為第一要務,讓學界面臨斷層現象,就未來而言是非常不樂觀的。他強調,唯有徹底落實醫療糾紛除罪化,讓醫師能放膽、安心的醫治病人,才能吸引更多人才投入這一行,保障更多民眾的生命安全。
皮膚抗老成分: 維生素B3 (niacinamide)
菸鹼胺(niacinamide,維生素B3衍生物)對皮膚的美容保養效果 2012/01/19 by皮膚科王修含醫師 菸鹼胺(niacinamide),又稱為菸鹼醯胺(nicotinamide),是維生素B3(菸鹼酸,niacin)的醯胺化合物,它是一種分子量只有122的小分子穩定物質,可溶於水且易於穿透角質層,外用成分的菸鹼胺對皮膚相當溫和,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因此成為許多藥妝品臨床研究的目標。
菸鹼胺對皮膚有下列的的美容保養效果:
1. 抗老化 維生素B3是NAD與NADP的重要成分,經還原反應後可形成NAD(P)H,是細胞進行氧化還原反應過程的重要輔酶,這些輔助因子的還原態為強效抗氧化劑,極可能具備氧化還原的調控機制(redox regulation mechanism),可影響許多組織的功能,有些臨床研究發現長期塗抹菸鹼胺,可改善皮膚的老化現象。
2. 淡化黑斑 長期塗抹菸鹼胺可減少皮膚的色素沉著斑點,因為菸鹼胺會抑制黑色素細胞(melanocytes)將黑色素小體(melanosome)轉移到角質細胞(keratinocytes),使得黑色素細胞停止生產黑色素(melanin),但此作用為可逆變化,當停止使用菸鹼胺後,皮膚將恢復黑色素的製造能力。
3. 改善膚色蠟黃(sallowness) 菸鹼胺具有抗醣基化(antiglycation)性質,塗抹菸鹼胺可明顯改善膚色蠟黃現象,在皮膚生理上的可能機制,與NAD(P)H 抗氧化活性有關。它可阻止蛋白醣基化(protein glycation)的Maillard氏反應((Maillard reaction),阻止一種稱為Amadori產物(Amadori products)的交聯黃棕色蛋白在皮膚的堆積。
4. 抑制出油,改善毛孔粗大 長期塗抹菸鹼胺,可減少皮脂腺分泌,改善毛孔粗大的現象,使膚質較為平滑。
5. 減少皺紋 當皮膚的真皮層膠原蛋白流失,同時淺層真皮層累積過量的糖胺聚醣(glycosaminoglycan, GAG)時,皮膚將出現皺紋。菸鹼胺可促進真皮產生膠原蛋白,並抑制淺層真皮層製造過多的糖胺聚醣(glycosaminoglycan, GAG),故可減少皺紋的形成。
6. 改善皮膚屏障功能,降低刺激反應 菸鹼胺會促進皮膚屏障層脂質與蛋白質的合成,例如神經醯胺(ceramides)與角蛋白(keratin)、包被蛋白(involucrin)、絲聚合蛋白(filaggrin),故可改善皮膚屏障的能力。在皮膚塗抹菸鹼胺可改善皮膚屏障功能,減少經皮水分散失(transepidermal water loss, TEWL)程度,使得皮膚對刺激性物質具有更好的抵抗力,例如界面活性劑十二烷基硫酸鈉(sodium lauryl sulfate, SLS)和反式維生素A酸(trans-retinoic acid),因此外用菸鹼胺可減少某些物質的刺激性,並改善臉部的紅斑。
Source: http://tw.myblog.yahoo.com/skindr-wang/article?mid=3142
“加碼” 是成分或商標??
永信 商標案仍有轉機【2012/01/20 經濟日報】藥廠龍頭永信(3705)所開發的產品,日前因「加碼」商標案,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兩度裁定不成立,永信不服向智財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智財法院判決後認定,永信的主張「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永信仍可就部分商品再向智財局爭取權益。永信藥廠去年營運表現不俗,再加上近期流感升溫挹注,法人預估,永信去年第四季可望賺1.8億元,全年每股稅後純益挑戰2.3元。永信18日封關日股價以40.4平盤元作收。 永信的「加碼」商標案,依近期智財法院判決書指出,某茶農於民國95年5月間以「加碼」商標,向智財局申請,並受該局核准,自97年5月1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擁有商標使用權。但永信認為,「加碼」二字並不具有商標識別性,而於99年8月間向智財局提出「加碼」二字是所指定商品的成分「申請評定」,案經智財局駁回申請;永信又向經濟部提出訴願,而經濟部又以訴願決定駁回。最後,永信才在去年向智財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智財法院判決出爐,結論為永信所主張「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因此,智財法院判決該商標權的爭議,針對「藥用茶、營養補充劑、營養補充膠囊、營養補助劑」等商品部分之商標評定,發回智財局再做另行處分。法人表示,永信去年第四季為傳統旺季,加上流感等疾病升溫也讓營收挑戰高峰;此外永信再美國的子公司也恢復供貨,讓業績逐漸回溫,獲利表現也因此同步看好。此外,去年第三季永信在保健品銷售部分,雖受塑化劑風暴影響,也在第四季逐漸沖回。永信在去年第四季營收、獲利同增,每股稅後純益應可達0.7元,而全年每股稅後純益2.26元。 至於去年備受矚目的「健保藥價調整」問題,分析師指出,永信目前擁有超過80種藥品通過「國際標準優良藥品製造規範」(PIC/s GMP)認證,由於受到藥價鼓勵政策加持,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