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7聯合報】部分學界人士認為,國內學術研究經費的核銷規定過於嚴苛,但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敬一表示,不論核銷程序難易與否,將公款挪作私用就是不法。若因研究變更以致經費使用改變,依規定可向國科會及學校申請變更,教授不應為了圖方便而擅自變更。至於計畫變更程序是否可再予簡化,國科會將於近日研議改進。「學校必須加強內控,否則停權或降低管理費比例都將採取更嚴格的規格,」朱敬一表示。過去國科會曾經取消中央研究院和台灣、成功、中正大學部分系所的就地審計,所有原始憑證均須送回國科會嚴查,降低管理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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