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6, 2012

自己可要求健保資料 不被釋出利用嗎??

要求健保局保障個資 8大社團寄存證信函 鉅亨網 2012-05-04華人健康網記者張世傑/台北報導全民健保個人資料會外洩嗎?包括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8大民間團體,4日公開寄存證信函,要求健保局不得將他們的健保資料作目的外使用。健保局官員則回應表示,會尊重各方意見,在二代健保新法上路前,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蘇錦霞董事長表示,健保局從1998年起即開始每年釋出身分欄加密的國人健保資料給國家衛生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國家衛生院再提供給學術單位、非學術單位作申請使用,多年來已經發表了1000多篇各類論文,從這些申請研究的題目顯示,健保局釋出的資料並未排除某些較容易被汙名化或受到歧視的疾病。2011年開始,掛在私立中國醫藥大學網站之下的健保加值資料庫,亦是由健保局釋出,其提供甚至還可以結合戶籍檔、原住民身分檔、身心障礙檔、低所得戶資料檔、家庭收支調查、重大傷病檔等資料庫作串聯。未來行政院主導的醫療雲計畫,還要結合健保資料及臺大、成大之病患資料作加值應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祕書長滕西華指出,民間社團不斷質疑國家釋出健保及醫療資料的法令授權依據為何,為何研究者可以在未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取得全國民眾的健保資料作研究。民間團體也質疑這些資料又為什麼可以跟其他政府的資料庫作串聯?在這過程中,健保局既不需要取得全國民眾的同意,也未經過立法授權,更沒有一套管理辦法來管制這些資料的流通與加值應用。資料僅作加密處理,而非完全去連結,也並不能保證這些被釋出的資料就無法被破解。透過這場記者會,正式寄出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要求健保局不得將他們本人的健保資料釋出,作原業務目的範圍之外的使用,也歡迎民眾下載存證信函範本,響應寄信行動。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行動網址http://www.tahr.org.tw/node/1026中央健康保險局科長王復中指出,目前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委託國家衛生實驗研究院管理,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除非當事人同意或基於學術研究之必要,才能為特定目的外加以利用。目前釋出資料對病患、醫師、醫院等資料都經過加密處理,部分特別個案也經過模糊化處理,個資不至於有外洩之虞。除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外,中央健保局更參考政府資訊公開法,訂定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對外提供資料作業要點,作為行政命令遵循。未來是否有所變更應俟法務部修法進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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