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20, 2014

台微體成立 香港子公司(港幣78萬元) &上海台微體(人民幣50萬元)

香港設立100%子公司並再轉投資上海設立孫公司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本次交易為第一次增資香港子公司暨該子公司新設作業,故交易總金額港幣780,000,取得該香港子公司780,000股,持股比例為100%,無權利受限情形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本次交易金額計港幣780,000(折合新台幣 3,022,500 ),則有價證券(含本次交易)佔總資產比例為 0.0836 %,佔股東權益比例為0.0868 %,營運資金總額為 3,295,009()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基於未來佈局大中華區之考量,在香港設立100%子公司並再轉投資上海設立孫公司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20.其他敘明事項:

台微體:公告本公司透過香港子公司轉投資大陸孫公司2014/6/20  鉅亨網提供 第二條喆第201.事實發生日:103/6/20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香港子公司TLC Biopharmaceuticals (H.K.) Limited 轉投資大陸孫公司台微體(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人民幣50萬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台微體(上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不適用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本次交易為第一次增資暨孫公司新設作業,故交易總金額人民幣50萬元,本公司認購100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研發臨床醫藥等相關技術諮詢與技術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以本公司自有資金人民幣500,000元透過香港子公司轉投資大陸孫公司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決議辦理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基於未來佈局大中華區之考量,在香港設立100%子公司並再轉投資上海設立孫公司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不適用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不適用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人民幣50萬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0.4395%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0666%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0.069%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不適用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35.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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