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醫院評鑑改革,全面檢討簡化精進 資料來源:醫事司建檔日期:2016/06/20 更新時間:2016/06/20為回應各界對醫院評鑑制度的批評與建言,衛生福利部宣示改革決心,於105年5月20日立即邀請醫療專家成立改革小組,確立改革方案,醫院評鑑回歸以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為核心,推展以病人臨床照護的系統性查證(PFM),並以此精神簡化醫院評鑑基準,刪減非醫療核心之條文,法令規範將回歸主管機關管理,醫護人員免除不必要的文書行政工作,回歸臨床照護本職。 衛生福利部成立改革小組,每週定期召開檢討研修會議,從評鑑模式、評鑑基準、委員訓練與制度、以及評鑑方法等,全面通盤檢討如何改善現行制度的可能缺失(如外界質疑評鑑虛應作假、造成醫護人員負擔、委員的專業性與公平性,及各類訪查/認證/評鑑影響醫院運作等),致力朝強化評鑑的正面功能、價值和品質方向邁進。 衛生福利部表示「確保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是辦理醫院評鑑的初衷與核心價值,因此評鑑改革仍應奠基在此精神上發展精進。藉由評鑑改革小組的成立運作,改革研討重點將納入民眾關切的議題與觀點,及臨床實務工作者因評鑑所遭遇的問題等加以考量,加速評鑑整體作業的檢討革新。 目前研議的改革目標為有感革新,有效降低受評醫院及員工壓力,以及奠基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符合國際趨勢。重點改革方向包括:簡化(刪減)非必要的各類訪查/認證/評鑑;區域及地區醫院評量方式僅區分為通過或待改善;簡化評鑑基準(明確醫療品質核心的條文,並移除無涉病人安全的條文);精進委員的查證技巧訓練;發展品質監測制度,落實日常模式運作;評鑑全面資訊化作業;持續推展以病人臨床照護的系統性查證(PFM),醫療人員免除不必要的文書行政,回歸臨床照護工作等。
初步規劃改革的作業期程: 一、6月底前提出評鑑改革政策方向草案,接著召開交流會議對外溝通、收集意見。 二、7、8月進行改革相關細部作業(包含評鑑基準、程序、委員制度與訓練方式等修訂及其他各類評鑑與訪查的簡化作業…)。 三、9月底前進行相關公告作業。 四、評鑑革新作業106年正式施行。 評鑑制度需要不斷的進步與革新,改革政策的制定有賴政府部門與民間通力合作,衛生福利部籲請各界協助共同努力達成,構築醫療環境良善向上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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