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轉讓股票給翁郁琇 檢認定尹衍樑不知行賄 2017-01-0921:0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浩鼎案爆發後,有週刊爆出翁啟惠女兒翁郁琇所擁有的3000張浩鼎股票,是來自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但士林地檢署偵結指出,尹衍樑自認指示借錢給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買浩鼎股票,並不知道股票是用來行賄,此外也查無其他涉案事證,因此未將其列為被告。有週刊爆出翁啟惠女兒所擁有的浩鼎股票,是來自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但檢方指出,尹衍樑自認指示借錢給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買浩鼎股票,並不知道股票是用來行賄。檢方調查,尹衍樑曾與其他原始股東合資,以集團旗下原弘、長春、匯弘等投資公司名義,從美國Optimer公司手上用每股1美元價格認購買回5萬9424張浩鼎股票,總計約為43%浩鼎股權,後來張念慈以技術股行賄翁啟惠的方案破局,即轉而向尹商借321萬元美金,由尹手上的中嘉公司直接匯到翁郁琇的海外帳戶中。事後翁郁琇將這321萬元美金當成股款,從原弘及長春公司手上取得3000張浩鼎股票,張念慈另再指示大帳房張穗芬將321萬元美金匯還給尹衍樑,自此達成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啟惠的不法目的。檢方交叉比對證人及被告證詞後,認為在這筆交易中,尹衍樑只知道自己借錢給張念慈買股票,張念慈賣股後再把錢還給他,並不知道其中涉及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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