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藥: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10/20第三十四條第22款1.股東會決議日:106/10/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范明基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國立陽明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2)科技部NRPB計畫智財權審核小組外部評審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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