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生技: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8/03/06壹、本公司於107年1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以下同)70,000,000元發行新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2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03629號函申報生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禾伸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一)F108021西藥批發業(二)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三)F107070 動物用藥品批發業 (四)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五)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七)C802041 西藥製造業(八)C802100化粧品製造業 (九)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十)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十一)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 (十二)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總額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總額677,384,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67,738,4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一)總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88號4樓。(二)分公司: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2段26號2樓。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0年1月3日,第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一)現金增資70,000,000元,發行新股7,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5元溢價發行。(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三)除前項外其餘90﹪(計6,3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93股,認購不足一股者,得由股東於認購新股期間自行與其他股東拼湊成整數,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者,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四)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五)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7,384,000元整,發行股份總數74,738,400元股,每股面額10元。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信維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十一、股款繳納日期:自107年04月03日起至107年04月13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7年03月2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7年03月23日起至107年03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7年03月22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7年03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茲將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公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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