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旺 發言日期 107/12/28 發言人 汪乃儀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0100#185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辨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107/12/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授權董事長俟本案向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及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據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3,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2,0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1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生產之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要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實際發行狀況,將於本案發行後,提請最近一次董事會追認。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