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7, 2011

衛生署: 穴位埋線= 侵入性醫療行為

美容診所「穴位埋線減肥」嚴重違法 應立即開罰 2011/10/17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李彥秀17日在警衛部門質詢時,針對時下熱潮、台北市坊間隨處可見的「穴位埋線減肥」提出質疑。她抨擊,衛生局對於北市諸多婦產科診所與醫學美容診所加入「穴位埋線減肥」這樣「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未做好嚴格把關,是為嚴重的業務疏失!李彥秀表示,很多女性將減肥當作終身志業。現在因為中醫減重減肥很熱門,投資報酬率甚至高於醫美診所,很多西醫為了把握「錢潮」,就在醫美診所的隔壁或對門開一家中醫診所,網站公布收費資訊、部落客名家經驗談、藝人體驗瘦身,行銷手法與推銷醫美療程如出一轍。李彥秀強調,衛生署兩週前的最新函釋載明,「穴位埋線為『侵入性醫療』行為,應由醫師或中醫師親自為之」,違規執行埋線業務者,應依醫師法第28條之4第一款「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進行裁罰;然而民國1001月至8月底,衛生局針對全北市醫療院所的開罰紀錄「沒有任何一條」與此相關的裁罰案例,顯見衛生局根本沒有進行任何的稽查作業。李彥秀指出,穴位埋線係屬針灸的延伸,而針灸行為應由中國醫藥學院針灸訓練班結業,或在行政院衛生署認可之醫療機構接受針灸訓練,使得為之。雖然西醫本來就會使用羊腸線作為治療手段之一,但西醫對於「穴位」是否有清楚認知、以及施作穴位埋線時,操作過程是否應依規定備有「無菌操作設備」等,這些都是衛生局應主動為民眾把關的部份,應全面稽查中醫、婦產科與醫學美容等醫療院所,有違規者,立即開罰。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