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自救會:「支持有效管理藥價黑洞,反對以不合理調整方法拖累守法廠商」 2011/11/04 針對第七次藥價調整,藥業自救會支持消基會要求政府管理藥價黑洞的主張,也支持健保局表示「市場先降價、健保局才調降價格」的原則,但健保局第七次藥價調整明顯違背上述原則,導致守法業者被不合理擴大藥價黑洞者拖累,藥業自救會提出多項聲明加以澄清。1、第七次藥價調整採用「同分組分類」藥品平均調價方式 給予新價格,亦即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的藥品不分 原廠藥或學名藥,均根據實際交易價格給予相近的平均 價。這種做法不僅不符合查驗登記法規原則,更將擴大 藥價黑洞。國內藥品管理的腳步落後先進國家,歐盟早已實施國際GMP標準(PIC/S)多年,衛生署則遲至104年起才將全面實施PIC/S。國內絕大多數原廠藥在 國外早已符合PIC/S,然因衛生署行政的本位主義,遲遲未能認證這些藥品,加上健保局提供優惠核價及調價誘因予符合PIC/S之學名藥,造成許多剛取得 PIC/S資格的學名藥,其價格比早就符合PIC/S的原廠藥還高的荒謬現象。過去學名藥因成本較低廉而慣於削價競爭,它們取得較高給付價格後,有更大空間提供更高價差與原廠藥競爭。健保局給予它們高價無異是助長藥價黑洞擴大,並導致劣幣驅逐良幣!事實上,這些削價競爭的學名藥是拉低實際交易價格的元凶,健保局用這些價格來要求原廠藥一起降價,違背其「市場先降價、健保局才調降價格」的原則,以及消基會要求政府公平合理管理藥價黑洞的主張。2、贊成藥品同成分、同品質、同價格,但政府必須先訂定 公認的品質指標藥業自救會贊成2008年藥品政策全國會 議「同品質、同成分、同價格」的「三同」結論,但健 保局應先訂定「品質指標」。舉例來說,化工級原料藥與人體用原料藥安全等級完全 不同;高階專利製程與一般製程也不能混為一談。化工 級賦形劑與天然棕櫚油賦形劑品質差異極大,價差十倍 以上,健保局卻忽略上述因素,僅以同成分條件就執行 同一價格,而沒有嚴格把關原料藥來源和品質,如此將 嚴重損害患者的用藥權益。3、健保局提供「全民健保的藥費支出」新聞稿,有誤導民 眾之嫌,健保實施總額預算制,不論依一代或二代健保 法,藥價調整都採回溯式而非前膽式,健保局日前提供 的藥費支出資料採用今年第一季的成長率,照理應以前 一年 (99年)完整一年的藥費支出成長率為基礎來調整, 才有共同標準可言。藥業自救會表示,藥業向來贊成合理調整藥價,但第七次藥價調整誤砍藥價案例不勝枚舉,很多守法業者被削價價競爭的廠商拖累,甚至可能被迫退出市場,這種「非市場因素」源自政府荒謬的「干預」,導致藥價調整扭曲市場機制。因此,自救會提出以下主張: 1、政府應立刻邀消費者、醫藥專家及公衛學者,建立藥物 品質指標,同品質又同成分才能歸為同類藥物,同類藥 物才能計算平均價。2、為保障患者不因藥價調整而被迫換藥,藥業主張應立即建立「防換藥措施」:(1). 醫院換藥須經衛生署事先同意;(2). 病人被迫換藥時,須經病人事先同意;(3). 建立體檢小組,每3個月檢視換藥前後藥價差的異常改變,以確保民眾用藥權益。3、鑑於第七次藥價調整短短兩天就已發現58項藥品遭到誤 砍,其中健保局已承認至少有項藥物應調回原價格,比 例高達15%以上,因此,7,300項調降藥品依比例推算, 恐有1,100項遭誤砍,及2,400項莫名被漲價圖利,顯見 第七次藥價調整問題重重,短期內應立即重新檢討。自救會認為,藥價調查和調整有其必要性,但技術上的公平性仍有極大的改善空間。
Thursday, November 3, 2011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