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8, 2012

衛生署列紅棗、薏仁、白果、黑豆為食品 中藥商反彈!!

紅棗.薏仁改列一般食品 超商可賣 公視新聞網(2012-01-18 )  乾紅棗不管拿來燉湯或熱炒,都具有補氣養血的功能,是許多婆婆媽媽做料理必備的食材,但未來不再只有中藥行才買得到紅棗,就連住家附近的超商、雜貨店,甚至路邊攤都可以買得到。衛生署表示,依照現行規定,中藥材必須由領有中醫師執照、中藥商執照,或修習過中藥學分的藥師才能販賣,但紅棗和黑豆到底屬於中藥材還是食品,近年來頗受爭議,但由於民眾早已把它當成日常食材或菜餚提味,因此中藥委員會最近開會決定,把紅棗、薏仁、白果及黑豆這四種中藥材,改列為一般食品。 不過中藥商團體卻持反對立場,認為民眾若任意購買這些中藥材,沒有專業諮詢對象,反而對健康沒有保障。衛生署強調,這是順應民意、符合世界潮流,之後會改由食品藥物管理局列出農藥殘留標準,為民眾食品安全嚴格把關,而這項新的規定,近日內就會公告,最快今年春節前,民眾就可以在南北貨市場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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