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本公司103年度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 2014/7/16鉅亨網提供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1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3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500,000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6648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108021 西藥批發業2.F107070 動物用藥品批發業3.F107080 環境用藥批發業4.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5.F208021 西藥零售業6.F207070 動物用藥零售業7.F207080 環境用藥零售業8.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9.F401010 國際貿易業10.F203010 食品、飲料零售業11.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12.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13.I103030 醫院管理顧問業14.IC01010 藥品檢驗業15.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1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1樓之1(四)公告方式: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於民國86年9月30日,民國103年6月18日第13次修訂。(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6億元整,已發行普通股54,866,17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48,661,790元。(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發行新股總數: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35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發行金額為新臺幣3,500,000元。2.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元。 3.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附有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 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股份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52,161,790元,分為55,216,179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十)增資計畫用途: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發行不需簽證。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TEL:(02)2381-6288) (十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保管,屆時另行公告發放日期。參、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及繳款期間待決議後將另行公告之。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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