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時董事長 遭金管會罰24萬 2016年11月19日 04:10 孫彬訓/台北報導 金管會公告裁處美時製藥(1795)董事長林東和24萬元,主要是因為重大訊息方式公告內容有疏漏,因此裁處。至於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稱美時在2014年由國際艾威群集團以2億美元入主取得67%股權、15萬張股票後,同一時間又匯出1.72億美元,反向併購艾威群集團在亞洲的三個分公司,此種左手賣給右手的關係人交易,透過鑑價灌水手法,就是典型的禿鷹集團「假投資、真炒股」騙局。金管會的裁處書中強調,美時經2014年1月16日董事會決議向盧森堡艾威群收購中國艾威群95%股權,投資金額逾美時2013年底實收資本額的20%,美時未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盧森堡艾威群於2014年10月30日回傳同意美時執行中國艾威群賣回權的書件,盧森堡艾威群須於2015年1月25日前以826.5萬美元,加計年息4.5%返還價款,惟美時於2014年10月31日僅發布重大訊息公告「盧森堡艾威群同意以原價826.5萬美元退回美時公司已付的中國艾威群價款」,其以重大訊息方式所作更正公告內容核有疏漏。另外,美時與盧森堡艾威群於2015年1月19日簽訂「Amended and Resated Call Option Agreement」,展延盧森堡艾威群應返還中國艾威群股款的期限至2015年4月25日,然盧森堡艾威群未依約於2015年4月25日前返還前揭股權的本金及利息,嗣美時於2015年5月31日將應收盧森堡艾威群的投資退回款與對盧森堡艾威群的應付借款互抵,美時皆未於事實發生的即日起算二日內辦理更正公告。(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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