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轉讓9%新公司股權 給東陽光藥 2017-03-27 20:24經濟日報 記者江碩涵╱即時報導 太景醫藥研發控股公司(4157)與中國大陸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東陽光藥,1558.HK)昨(27)日雙方董事會通過股權轉讓協議,太景北京轉讓持有新公司9%股權給東陽光藥,第一階段價款為2,000萬美元,東陽光藥今年3月31日前支付,股權轉讓交易完成後,太景北京對新公司持股40%,東陽光藥對新公司持股60%。太景董事長許明珠表示,太景以旗下C肝新藥伏拉瑞韋大中華區所有權作價取得新公司股權,透過股權移轉、處分部分股權取得現金回收,成功把研發中新藥的智財權商業化獲取經濟收益,太景透過對新公司持股,也享有未來新藥開發上市的營運收益。太景去年十月宣布攜手東陽光藥在中國大陸合作成立新公司東莞東陽光太景醫藥研發有限責任公司,並於2016年1月完成設立,太景推出伏拉瑞韋(TG-2349,Furaprevir)NS3/4A蛋白酶抑制劑,結合東陽光藥的依米他韋(DAG-181,Yimitasvir)NS5A抑制劑,在大中華區含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共同開發新型抗C肝病毒全口服免干擾素合併療法。太景、東陽光藥依據去年十月簽屬的合作協議,進一步確認新公司合併新藥開發的階段里程碑任務。雙方董事會決議,日後若伏拉瑞韋(TG-2349)合併依米他韋(DAG-181)二期臨床試驗結果持續病毒反應治癒率SVR12≧90%,東陽光藥將再支付第二階段2,000萬美元價款給太景。新增加的2,000萬美元價款,東陽光藥將依照新藥開發階段里程碑,分別依照二期臨床試驗結果持續病毒反應率SVR12≧90%,三期臨床試驗結果達到主要療效終點,遞交新藥上市申請獲得官方受理證明性文件,取得新藥藥證及批准文號四個階段分別支付500萬美元。此外,若合併新藥二期臨床持續病毒反應率SVR12≧90%,太景有權利選擇購回新公司最多不超過9%的股權。許明珠說,大中華區C肝患者眾多,太景、東陽光藥目標合作開發出療效佳、副作用低的C肝全口服新藥,希望將療程縮短到12周或更短,免去傳統C肝療程因施打干擾素引起的不適,提高病患治療意願及用藥人數。太景伏拉瑞韋(TG-2349)與東陽光藥的依米他韋(DAG-181)都在2016年獲得中國大陸CFDA列為優先審批,兩個藥物作用機制具互補性,不僅可強化抗病毒療效,更可以有效抑制病毒產生突變,降低治療失敗的風險,兩公司技術優勢加乘,可替大中華區C肝患者提供高療效、低副作用、藥價可負擔且廣爲使用的新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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