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7, 2017

(醫療法修法 強化規範 法人醫院) 盈餘10% (研究)+10%(社福)/ 財報須主動公開 !!


醫療法修法 揮別血汗醫護 20170407 00:56 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明訂從醫療收入擴大至所有收入的稅後盈餘,應提撥10作研究發展、健康教育等教研發展。另要求所有稅後盈餘收入,應優先用於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解決血汗醫護及人力短缺過勞的問題。行政院會昨拍板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衛福部次長蔡森田表示,此次修法目的是為加強醫療財團法人公益性。

終結萬年董事會 這次修法重點,第一大塊為董事會治理,將加強公共監督,終結萬年董事會。包括規定董事長連任以1次為限,即任期最多二屆;為避免利益輸送,同一人不能同時擔任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事長,或擔任2個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另董事會需增置監察人,要選出基層員工董事及社會公正人士董事至少各1名以上;一定規模以上的醫療財團法人,衛福部要派駐公益監察人1人。第二大塊強化社會責任。明訂從醫療收入擴大至所有收入的稅後盈餘,應提撥10作研究發展、健康教育等教研發展;另提10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等社福支出。另要求所有稅後盈餘收入應優先用於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解決血汗醫護及人力短缺過勞等問題。

財務公開將入法 第三大塊將財務公開透明強制入法,要求醫療財團法人主動公開其年度財報、章則、捐助章程、董事與監察人姓名現職等;年度財報應經會計師簽證,如有不實可限期改善,未變更者依法可懲戒,包括可停止全部或部分門診或住院業務等。另有一定數額以上對外捐贈動產,需敘明理由經核准才能捐贈。蔡森田指出,醫療法人未來提撥盈餘從事公益比例擴大不限醫療收入,像長庚台塑集團股利收入也會被計算在內。依衛福部估算,目前53家營運財團法人中,有39家有醫療收入,盈餘28.66億元;修法後新增8家,共47家需提撥,盈餘收入將增至45.18億元,其中一半作社福約有22.59億元。而醫療財團法人資金用途可用於投資股票,對單一企業投資可達20%,被外界詬病成為控股公司。對此,蔡森田說,這次未對此檢討修正,未來會和法務部研商,對資金用途尤其是股票投資,研究有無訂更嚴謹規範的必要。(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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