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仿製藥雜質研究中常見問題分析 中國新藥雜誌作者: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李雪梅,張哲峰我國是一個仿製藥大國,仿製藥註冊申請一直居高不下。由於仿製藥是對已上市原研藥品的"仿製",其主成分的結構和理化性質已經明確,其療效和毒副作用已知,故其研發重點在於根據被仿品的關鍵品質屬性(critical quality attributes,CQAs) 進行研究,而雜質研究是關鍵品質屬性之一,需引起相關註冊申請人的高度關注。我國於2005 年首次頒佈了化學藥物雜質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對於規範我國藥物研發中的雜質研究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動了我國藥物雜質研究工作的進步與發展。但是,從目前的仿製藥註冊申報情況看,研究者尚未全面準確把握雜質研究的系統性、階段性和針對性要求,雜質研究水準距離藥品技術審評要求呈現出相對滯後的態勢。雜質研究的相對滯後不僅成為公眾安全用藥的隱患,而且越來越成為制約我國藥品走向世界的瓶頸因素,需引起我們的深刻思考。
1 雜質研究的重要地位 人們對雜質(impurities /related compounds /degradants)的認識是在防病治病的實踐中逐步積累起來的,由青黴素引發致命性過敏反應,即引發了人們對產品中雜質的高度關注。隨著認識的深入和科學的進步,藥物雜質研究的重要性越來越受到藥品研發者和監管部門的重視。簡而言之,雜質是任何影響藥物純度的物質,具體包括有機雜質、無機雜質、殘留溶劑。本文中主要討論有機雜質。從雜質來源分析,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工藝雜質,即從工藝過程中引入的雜質,包括起始原料及可能帶入的雜質、中間體、副產物等;二是降解產物,即是藥物降解產生,如水解、氧化、開環、聚合等反應產物,與藥物的結構特徵密切相關。雜質研究在仿製藥藥學研究(CMC) 中佔有重要地位。它直接涉及到藥品的安全有效性,如具有藥理活性或毒性的雜質涉及安全性;無藥理活性的普通雜質涉及有效性,需控制純度。故仿製藥中的雜質是否得到全面準確地分析和控制,直接關係到藥品的品質可控與安全性。仿製藥的雜質研究與處方、製備工藝、穩定性、品質研究中其他專案、藥理毒理及臨床研究之間存在著密切關係,綜合考慮並處理好其間的關係才能有效地控制好藥品中的雜質,從而降低安全性風險。
2 目前存在的常見問題 雜質研究的目的是通過對起始原料、輔料的源頭控制、製備工藝的程序控制、包裝材料的優選、貯藏條件及有效期的確立等措施,將雜質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範圍內。但在具體審評中發現,目前鮮見仿製藥研發者從原料藥的來源、製備工藝、反應機理、製劑的處方工藝、藥品結構特點及降解途徑、國內外現行版藥典、同品種標準及有關同品種研究文獻等資料中分析所研發仿製藥品中可能存在的雜質組成及來源,並針對性地開展雜質研究工作。即使有部分申請人進行了雜質譜分析,但也存在分析不到位的問題。另外,還存在雜質研究缺乏針對性,雜質研究方法不可行,不能有效檢出藥品中存在的雜質;或未進行充分的檢查方法比較、優選和驗證研究,提供的研究資料不能證明方法的可行性;雜質限度的確定缺乏充分依據,忽視雜質的歸屬和安全性論證等。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問題。
2.1 雜質風險控制意識不足 就藥品品質控制發展趨勢而言,雜質研究與控制是掌控藥品安全性風險的有效手段,是藥品品質標準中的必設專案。但是,目前國內仿製藥申報中"仿品種就是仿標準"的意識仍然存在,未對雜質進行有效控制的情況時有發生。仿製藥雜質研究水準與國際水準呈現較大差距,使仿製藥物安全性的風險控制面臨嚴峻挑戰。
2.2 仿"標準"而不是仿"品種" 主要體現在簡單地"照方抓藥",參照同品種的已有國家標準制訂有關物質檢查方法和限度。而不是從本品原料藥的製備工藝、反應機理、製劑的處方工藝、藥品結構特點及降解途徑等分析所研發藥品中可能存在的雜質組成及雜質來源,有的放矢地開展雜質研究工作。例1:某一仿製藥參照國家標準中有關物質檢查方法,規定"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保留時間的2倍",但提供的品質研究和穩定性研究圖譜均顯示,申報樣品在主成分相對保留時間2.6 倍處有一大雜質峰,說明其參照的國家標準中有關物質檢測方法不能有效控制申報產品的雜質。另外,雖然有些申請人關注調節了記錄儀的量程,使所有雜質峰能顯示,而未要求色譜峰的積分閾,會出現微量雜質峰不被積分、靈敏度不符合要求等情況。例2:某一抗感染類仿製藥品,有關物質檢測方法參照中國藥典2010 年版制定,採用HPLC 法,等度洗脫,因自製樣品中有一個雜質保留時間過長,故將藥典標準中"記錄色譜圖至主峰保留時間的6倍"修改為"記錄色譜圖至主峰保留時間的7 倍",其餘內容保持不變。但從其提供的HPLC 圖譜來看,因保留時間過長,7 倍時雜質的靈敏度已過度衰減,說明該測定方法已不適合該品種雜質的檢出。以上可見,若不儘快改變這種"仿品種就是仿標準"的意識,仿製藥雜質研發水平得不到應有地提高。
2.3 未選原研產品進行對比研究 由於仿製藥的安全有效性已在原研產品上市時得到了證明,故只要證明仿製藥與原研產品的品質一致性,就能間接證明仿製藥的安全有效性。基於此點,仿製藥研發時應與原研產品進行對比研究,以證明兩者的同質性。但目前仍有較多仿製藥申請未選擇原研產品進行對比研究,僅選擇國內產品,有些甚至選擇質控相對較差的產品做為參比製劑。無法判斷與原研品的一致性。
3 幾點建議 就目前仿製藥雜質研究來說,建議進一步加強雜質研究的深入性、系統性。仿製藥雜質研究的內容涉及雜質譜分析、雜質分析方法的建立與驗證、雜質確認、雜質限度的確定及控制諸方面。其中雜質譜分析是基礎,通過雜質譜分析全面掌握產品的雜質概貌,根據各類潛在雜質的風險級別,有針對性地建立合適的分析方法,並要結合雜質的不同特點對分析方法進行系統研究和驗證,目的是使建立的分析方法適合於相應檢測的要求,以確保各種潛在雜質的有效檢出和確認;雜質確認包括特定雜質與非特定雜質的確認、毒性(生物活性) 雜質與一般雜質的確認等,目的是為雜質控制及限度確定提供依據;雜質限度的確定是在綜合雜質的特性、可接受水準、大生產能達到的水準基礎上制訂安全合理的限度。若雜質種類或含量超出預期,建議首先考慮完善原料藥製備工藝、製劑處方工藝,降低雜質水準。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關注雜質譜分析 風險控制的重要手段雜質譜分析是雜質研究的基礎,是建立雜質檢查方法的前提。仿製一個藥品時,建議全面分析一下產品的雜質譜狀況,首先從原料藥合成路線中分析可能帶入終產品的雜質,包括未反應完全的合成起始原料,試劑及中間體,反應副產物,從反應物及試劑中混入的雜質,立體異構體,手性對映體( 如原料藥為單一的光學活性體) 等,然後從製劑處方組成、製劑工藝特點,分析製劑過程可能產生的降解物( 氧化、酸/堿水解、熱或光降解產物等) 以及與輔料的生成物,結合穩定性考察期間所產生雜質,最後參考同品種雜質研究文獻報導及現行版國內、外藥典中所控制的雜質等,分析申報品中可能存在的雜質情況,包括各雜質的來源、化學名稱、結構、高效液相保留時間等資訊,可參考表1 說明。根據上述雜質譜分析的結果,並參考現行版國內外藥典(BP,USP,ChP 等) 及原研產品品質標準、同品種文獻研究資料等建立適用於本品雜質檢查的方法。
3.2 關注國內外藥典對同品種雜質控制的趨勢 雜質方法限度確定的重要參考仿製一個品種,首先瞭解並跟進國內外同品種或同類品種雜質控制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是從"低水準重複"走向"高水準仿製"的有效途徑之一。例如氟康唑及其製劑,在國內外藥典的早期版本,並未對有關物質做出特別要求,但在目前,USP38 要求氟康唑注射劑根據原料藥合成路線採用兩組不同的HPLC 法來控制6 個特定雜質與未知雜質;梯度洗脫,控制其他單個雜質不得過0.1%,總雜不得過0.5%;而BP 採用HPLC 法控制A,B,C 3 種特定雜質,限度為:雜質A≤0.4%,雜質B≤0. 3%,雜質C≤0.1%,其他單個雜質≤0.1%,總雜質≤0.6%;而中國藥典對氟康唑注射劑僅要求總雜質≤1.0%,沒有控制特定雜質及非特定單雜的情況。顯然,在進行此類品種的仿製研究時,僅按目前中國藥典收載的方法進行雜質的研究和控制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在建立仿製藥品質標準時,應關注現行版國內外藥典同品種標準的更新,標準中應設置有關物質檢查項目,並分別制定各特定雜質、任一單個雜質與總雜質的限度。
3.3 關注雜質檢測方法的選擇與驗證 雜質評價的重點有關物質分析方法的選擇直接關係到雜質測定結果的專屬性與準確性。雜質的微量性和複雜性,使得檢測波長的選擇、檢測方法的專屬性和靈敏度十分關鍵。例3:某一抗生素仿製藥,含有多個特定雜質,包括毒性雜質5-巰基-1-甲基四氮唑( 以下簡稱5-MMT)。但申請人建立的有關物質檢查方法中,沒有採用5-MMT 回應值高且檢出雜質多的214 nm 檢測波長,而選擇特定雜質回應值低且檢出雜質相對較少的254 nm 作為檢測波長。無法支持其雜質檢查方法能有效檢出相關雜質尤其高風險的毒性雜質。對於仿製藥而言,若所仿製品種已收載在雜質控制比較系統規範的藥典標準( 如現行版BP,EP,USP 等)中,申請人採用的有關物質檢查方法與上述藥典中雜質控制方法完全一致,可在雜質研究中重點驗證該方法對申報產品的適用性,如系統適用性試驗、檢測限、對主要雜質的分離檢出能力、輔料干擾情況等,其中強制降解試驗重點考察樣品在所用方法下的各峰之間分離情況,如降解物峰之間、降解物峰與主成分峰之間、降解物與溶劑、空白輔料峰之間的分離度是否符合要求。若採用自行建立的方法或國家標準收載但無充分驗證基礎的方法,則應進行系統的方法學驗證,並應在對雜質譜分析的基礎上,用相應雜質對照品對擬定方法進行分離度、檢測限等驗證。雜質對照品需提供法定機構來源證明、標籤與樣品的照片。如為自製或來源於試劑公司,需提供製備工藝資料確保能獲得該雜質對照品,以及進行的結構確證和品質研究資料等。
3.4 關注雜質對比研究參比製劑的選擇 雜質研究的關鍵仿製藥的雜質研究是求證與參比製劑物質基礎是否"一致"的過程。作為仿製藥研發的標杆與基礎,參比製劑的選擇至關重要。原則上,建議首選原研品進行品質對比;若確實無法獲得,可考慮選用研究基礎較好、臨床應用較為廣泛的ICH 成員國生產的進口同產品; 若以上兩者均無,需對該產品的立題進行充分論證,在立題可行的前提下,可選擇國內市售品,但需進行全面的品質對比考查,擇優選用品質控制嚴格、雜質含量最低的產品作為參比製劑,以確保仿製基礎的可靠性。
3.5 關注雜質對比研究結果分析 雜質限度確定的依據仿製藥雜質研究的重要手段是採用與原研品進行對比研究,且是採用相同的經充分驗證可行、能有效檢出雜質的分析方法進行雜質對比研究。建議申請人以列表的形式對自製品與原研品進行所有雜質種類、含量及分佈的比較和分析,甄別哪些雜質為原研品中不存在的新增雜質,哪些為超過指導原則中鑒定限度的超量雜質。重點研究論證新增雜質及超量雜質的可接受性。當自製品的雜質種類較原研品少,無超過鑒定限度的新雜質;且各雜質含量不超過原研品時,說明雜質控制達到了研究目標。當自製品的雜質種類較原研品少,無超過鑒定限度的新雜質;但已知雜質含量超過原研品時,需分析原因,通過加強原輔料控制等措施,以降低已知雜質的含量。當自製品的雜質種類與原研品不一致,且有超過鑒定限度的新雜質;需鑒定新雜質結構,分析其產生原因,採取相應措施,降低雜質含量至鑒定限度以下;若通過改進工藝,雜質含量不能降至鑒定限度以下,應根據雜質研究決策樹,進行後續研究。總之,仿製藥雜質限度的確定首要依據雜質的安全性,對於出現與原研品不同的雜質,在結合工藝等資訊排除是遺傳毒性雜質或其他高毒性雜質的情況下,按照雜質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要求進行安全性求證和控制,並採用RRT 或其他方式指認,作為特定雜質進行控制;對遺傳毒性雜質,由於遺傳毒性雜質在很低濃度時即可造成人體遺傳物質的損傷,進而導致基因突變並可能促使腫瘤的發生。參考EMA,ICH 等相關技術指導原則的基本思路,一般限度不超過1.5 μg·d-1或1 ppm。對於出現超出目標限度的雜質時,建議首選採取措施降低雜質至目標限度以下,如完善精製方法、優化合成工藝、控制原料及中間體的純度、變更合成路線、完善包裝及貯藏條件( 針對降解產物)、完善製劑處方工藝(針對降解產物) 等,若以上措施仍有超限度雜質,則進行雜質安全性研究,如採用含有雜質的原料藥或製劑或採用分離的雜質單體進行。總之,對於中國藥典、國家標準、國外藥典同品種標準中控制的結構已知特定雜質、結構未知的特定雜質(如僅以RRT指定的雜質) 要參照前述標準中的嚴格要求進行控制;與原研藥相同的非特定雜質,需按前述標準中任一單個雜質的嚴格限度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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