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9, 2013

學生兼任助理、臨時工 適用僱傭關係????

教部承諾全面檢討大學僱傭關係【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即時報導】 2013.12.18 01:03 pm針對學生擔任兼職研究助理、臨時工和教學助理,和校方是否有僱傭關係,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表示,將於月底前邀集國科會、勞委會通案討論。但立委邱智偉要求蔣偉寧先在下周三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立委鄭麗君強調,不能因學生身份排除其勞動權利,今年4月勞委會已作出決議,認定台大的研究助理、臨時工和教學助理和校方存有僱傭關係,台大竟表示還要上訴,提案凍結台大校務基金200萬元。台大校長楊泮池指出,有關學生勞健保問題,台大11月底就決定不上訴,但這不只是台大的問題,而是大學全面性問題,已建請教育部和勞委會協商通案考量。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如果是全職的研究助理或教學助理,僱傭關係的存在無庸置疑,但若是兼任且跟論文有關,若解釋為有僱傭關係,對學生不見得有利,而且師生關係若簡化為僱傭關係,對校園文化恐會造成衝擊。【2013/12/1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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