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念慈Alpha公司 去年偷賣浩鼎股逾億 2016-04-21 〔記者陳永吉、王孟倫、錢利忠、金仁晧/台北報導〕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家族所有、由張念慈實質掌控的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公司,一直都是浩鼎第三大股東,昨驚爆在去年九、十月透過浩鼎財務經理張穗芬大賣三四○張浩鼎持股,市價上億元;浩鼎昨坦承此售股交易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將儘速調查並對張穗芬做出必要處分,浩鼎對此事感到抱歉。大股東賣股未申報 最高罰240萬 金管會證期局長吳裕群表示,證期局先前就查到此違規事項,日前已發函要求浩鼎說明,浩鼎未依規定申報大股東賣股,已違反證交法規定,最高可罰二四○萬元;此外,由於未申報賣股的大股東還是公司的董事,是否涉及內線交易與炒股,已函請檢調單位偵辦。 據了解,Alpha在去年九、十月浩鼎上櫃後股票強制集保時間一過,賣了三四○張持股,是否為獲利了結,還要進一步了解;以浩鼎當時股價約三五○元到四○○元計算,市價約一.一九億至一.三六億元。但此交易並未依法申報。 另根據已申報資料,二○一二年五月浩鼎公開發行時,Alpha公司持股浩鼎八五八○張、持股比六.二九%;去年三月浩鼎上櫃前,Alpha持股降為五九七六張、持股比三.九九%,但上櫃後第一次申報,持股又降為五七七九張,顯見上櫃前賣出近二○○張,此後持股並未再更改。若Alpha去年九、十月曾出脫持股,目前公告數字可能與該公司實際持股有落差,但可以確定的是,四年來Alpha至少賣出二八○一張持股,套現金額可觀。 浩鼎表示,張穗芬昨早就被檢調約談,後來即聯絡不上,因此不知為何幫大股東賣股。至於大股東為何選在去年九、十月出脫持股?浩鼎表示,這是大股東的財務運作,無法代為回答。 檢調日前對浩鼎案展開首波搜索、約談後,張念慈就被列為被告,並以一百萬元交保,昨再傳此售股案,涉及內線交易案情是否升高,外界關注。另,壹週刊昨報導,Alpha是張念慈旗下公司中,唯一被查出有浩鼎股票、且是佔三%股份以上的大股東,除提早賣股外,檢調將追查有無左手借右手放空等情事;此外,翁啟惠十八日在立院提及,除女兒翁郁琇名下三千張股票外,可能還有借名登記的股票,因翁也有參與張念慈的投資,投資案是否為Alpha?將一併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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