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13, 2017

血液基金會 非黨產! 2015年收入35億? 斷章取義


非不當黨產,台灣血液基金會對誤解報導回應:子虛烏有之事! 天境傳媒 記者劉翷 台北報導2017-01-12 近幾天關於台灣血液基金會之相關報導聳動!例如「台灣血液基金會年收34,遭控『做無本生意』」、「擁50億資產血液基金會遭控不當黨產」等。因媒體大幅不實報導、穿鑿附會,影響民眾之捐血動力,血液安全庫存量一日內已驟降5,000多單位,已嚴重影響傷病患用血的權益。台灣血液基金會於昨日(11)晚間發出聲明指出,民眾對台灣血液基金會所屬各捐血機構顯然有所誤解,歡迎社會各界及黨產會查核,現為捐血月,本就較易缺血,為不影響用血人生命安全,影響用血權益,請勿散布不實謠言。於7911日,「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捐資成立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捐血事業基金會」,而後,於8171日更名為「財團法人中華血液基金會」,931018日再次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967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財團法人及其設立醫療機構或其他附設機構命名原則」,依規定再次更名為「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並於97428日正式生效。為配合國家政策及醫療環境更加完善,自醫療法施行後,捐血事業定位為「醫療保健機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故台灣血液基金會為依醫療法成立之醫療財團法人,非政府機關,亦非政府出資捐助成立的基金會,所以關於「基金會原始捐助來源為國民黨,應視為黨附隨組織,目前已由黨產會調查中」為無稽之談,因為台灣血液基金會為民間財團法人,遭質疑為不當黨產,完全子虛烏有。台灣血液基金會對於成功推動了無償捐血的國際典範功不可沒。早期的醫療用血(俗稱的「血牛」)都是由一批職業的賣血者在把持,對於捐血者及受血者而言,倚賴職業血牛是有風險之事。雖然自民國4471日由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成立血庫管理委員會,分在台大醫院,及各地省立醫院設置血庫,號稱血液銀行;但國人觀念保守,再加上職業賣血者因為有價供應而能獲得報酬,在供需無法獲得自然平衡的狀態下,就會形成一個供應鏈。血液買賣的行為不僅有金錢誘因,而且有違文明、傷害國家形象,也會造成道德低落;但在血液銀行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狀況下,只得使用血液買賣供應鏈所提供的血液,為了提高血液供應量,就會降低整體的血液品質,如果血液的供應只有利益,就會助長不法的血牛組織,擴散血液疾病,造成更多的醫療負擔。所幸時任血庫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季怡,已料得此風不可長,因而擔任開路先鋒,多方奔走,獲得一些企業、社團的支持,進而籌組捐血機構,並由當時的台灣紅十字會分會會長蔡培火先生領導,結束血液銀行20年來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歷史,積極推動捐血救人的觀念,將台灣血液事業帶入一個新境界,成為歷史的創造者。為了實現無償捐血並且供應無虞的目標,在經費拮据的草創時期,包括捐血車、血庫、離心機等設備,均靠勸募捐助而得;甚至連採血人員也難以召募,有時還需要請三軍總醫院、榮民總醫院支援人員採血。民風未開,加上中國人傳統觀念使然-「血液是何等寶貴之物,怎麼可以捐出去?」的想法,捐血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外出宣導及勸募時,可謂挑戰重重。台灣血液基金會以紅血球濃厚液為例,台灣健保支付費用與其他國家地區相較,並不高昂,這是全民醫療福址,也是共同努力的成果。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也呼籲世界各國推動自願無償捐血運動,以各國自給自足達成醫療用血捐供平衡。從篳路藍縷,一路克服困難,如今全台已有7百多萬人至台灣血液基金會捐過血,每年國民捐血率高居世界之冠,是所有捐血人的無私奉獻,亦為國家爭取文明的形象。但台灣血液基金會僅是配合國家政策,依法推動符合普世文明價值的捐血機構,並無特權亦無能力運用政府力量去壟斷血源,依據醫療法,只要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均能依規定辦理捐血活動,事實上,現在仍有少數醫院自行募集捐血。回顧過去幾年,曾發生過的災難事件,包括空難、氣爆、塵爆、登革熱、震災等,在醫療用血需求上,全台各捐血中心互相調度支援,台灣血液基金會都百分之百的發揮了救難功能,這是台灣血液基金會長久以來建立的機制,非各地區醫院自行募集或是靠政府公權行為能做到,在大規模用血或緊急事變時,台灣血液基金會表示可以動員及充分供應到各地。90年始,配合國血國用衛生政策,台灣血液基金會董事會組成即有一定比例之政府人員,俾助落實國血國用政策之推動。台灣血液基金會的運作一切是透明的及公開的,且均依法接受政府的監督及指導。關於台灣血液基金會擁有自有房舍19處一事,實際上自81年起,依行政院衛生署建議為配合國家醫療政策、加強血液科技研究、提高醫療用血功能暨輸血安全,應建立獨立自有辦公作業場所,以利發展台灣血液事業;又按81年醫療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財團法人醫療機構,應有足以購置所需建築基地、房舍及必要設備之設立基金;其已有之土地、房舍合於設立醫療機構之用者,得抵充部分設立基金。」係指台灣血液基金會之房舍,應不得以租用方式使用。上述規定雖於日後刪除,但台灣血液基金會為專業醫療機構,每日處理大量血品,對於儀器設備的維護及作業環境的品質要求,其特殊醫療屬性應具備自有房舍建置捐供血作業場所為宜,也才能符合國家要求,捐血機構需符合 PIC/S GMP 相關規定,自有作業場所對於血品品質及流程、作業規範的高規控管,為不可或缺。台灣血液基金會之資產,多數為捐血中心、捐血站、捐血室、捐血車等硬體設施,及採血、檢驗設備儀器,且不斷改善相關設備及服務捐血人;此均為永續及穩定捐供血之必要。台灣血液基金會強調:「民眾愛心不浪費,本會珍惜每一分收入。」台灣血液基金會是一個財務自給自足的血液事業機構,未收取任何政府補助,經費來源主要來自血液「工本材料費」。所謂「工本材料費」是指一袋血液從護理人員採血開始,經過檢驗、血液成分分離、品管、保存,一直到供應醫療院所給病人輸用,整個過程必要的處理費用;再加上血袋耗材、檢驗試劑、醫療器材、血液貯存冷凍藏設備、捐供血車輛、作業場所、宣傳企劃、資訊、人事,及管理維護等費用。因此,固然由捐血人捐出之血液是「無償」,但需經必要處理後,才能供給病人輸用,故台灣血液基金會收取必要之工本材料費,這項處理血液必要的工本材料費由衛生福利部核定血液工本材料費的收入是維持捐血機構正常運作必要的經費來源。故對於週刊報導「知情人士指出,台灣血液基金會雖是無償取得捐血人血液,但在提供給醫療院所血液時,每袋250C.C.血液,會收取約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材料費』,2015年收入的35億元中,就有逾98%是來自血液材料費,共34200萬餘元。」斷章取義之論。 台灣血液基金會強調:「全民醫療用血及健康福址不應淪為操弄工具,不是政黨鬥爭的賭注,台灣捐血事業的從無到有、到在世界上揚名,絕非一蹴可幾;任意誣蔑的結果,只會造成挑撥與敵意,也污辱了長期奉獻的捐血人,以及所有投入在捐血事業裡的員工們。」台灣血液基金會董事長葉金川受到行政院政治壓力,並將於今日記者會發表辭職說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