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不當黨產,台灣血液基金會對誤解報導回應:子虛烏有之事! 天境傳媒 記者劉翷 台北報導2017-01-12 近幾天關於台灣血液基金會之相關報導聳動!例如「台灣血液基金會年收34億,遭控『做無本生意』」、「擁50億資產,血液基金會遭控不當黨產」等。因媒體大幅不實報導、穿鑿附會,影響民眾之捐血動力,血液安全庫存量一日內已驟降5,000多單位,已嚴重影響傷病患用血的權益。台灣血液基金會於昨日(11日)晚間發出聲明指出,民眾對台灣血液基金會所屬各捐血機構顯然有所誤解,歡迎社會各界及黨產會查核,現為捐血月,本就較易缺血,為不影響用血人生命安全,影響用血權益,請勿散布不實謠言。於79年1月1日,「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捐資成立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捐血事業基金會」,而後,於81年7月1日更名為「財團法人中華血液基金會」,93年10月18日再次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96年7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財團法人及其設立醫療機構或其他附設機構命名原則」,依規定再次更名為「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並於97年4月28日正式生效。為配合國家政策及醫療環境更加完善,自醫療法施行後,捐血事業定位為「醫療保健機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故台灣血液基金會為依醫療法成立之醫療財團法人,非政府機關,亦非政府出資捐助成立的基金會,所以關於「基金會原始捐助來源為國民黨,應視為黨附隨組織,目前已由黨產會調查中」為無稽之談,因為台灣血液基金會為民間財團法人,遭質疑為不當黨產,完全子虛烏有。台灣血液基金會對於成功推動了無償捐血的國際典範功不可沒。早期的醫療用血(俗稱的「血牛」)都是由一批職業的賣血者在把持,對於捐血者及受血者而言,倚賴職業血牛是有風險之事。雖然自民國44年7月1日由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成立血庫管理委員會,分在台大醫院,及各地省立醫院設置血庫,號稱血液銀行;但國人觀念保守,再加上職業賣血者因為有價供應而能獲得報酬,在供需無法獲得自然平衡的狀態下,就會形成一個供應鏈。血液買賣的行為不僅有金錢誘因,而且有違文明、傷害國家形象,也會造成道德低落;但在血液銀行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狀況下,只得使用血液買賣供應鏈所提供的血液,為了提高血液供應量,就會降低整體的血液品質,如果血液的供應只有利益,就會助長不法的血牛組織,擴散血液疾病,造成更多的醫療負擔。所幸時任血庫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季怡,已料得此風不可長,因而擔任開路先鋒,多方奔走,獲得一些企業、社團的支持,進而籌組捐血機構,並由當時的台灣紅十字會分會會長蔡培火先生領導,結束血液銀行20年來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歷史,積極推動捐血救人的觀念,將台灣血液事業帶入一個新境界,成為歷史的創造者。為了實現無償捐血並且供應無虞的目標,在經費拮据的草創時期,包括捐血車、血庫、離心機等設備,均靠勸募捐助而得;甚至連採血人員也難以召募,有時還需要請三軍總醫院、榮民總醫院支援人員採血。民風未開,加上中國人傳統觀念使然-「血液是何等寶貴之物,怎麼可以捐出去?」的想法,捐血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外出宣導及勸募時,可謂挑戰重重。台灣血液基金會以紅血球濃厚液為例,台灣健保支付費用與其他國家地區相較,並不高昂,這是全民醫療福址,也是共同努力的成果。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也呼籲世界各國推動自願無償捐血運動,以各國自給自足達成醫療用血捐供平衡。從篳路藍縷,一路克服困難,如今全台已有7百多萬人至台灣血液基金會捐過血,每年國民捐血率高居世界之冠,是所有捐血人的無私奉獻,亦為國家爭取文明的形象。但台灣血液基金會僅是配合國家政策,依法推動符合普世文明價值的捐血機構,並無特權亦無能力運用政府力量去壟斷血源,依據醫療法,只要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均能依規定辦理捐血活動,事實上,現在仍有少數醫院自行募集捐血。回顧過去幾年,曾發生過的災難事件,包括空難、氣爆、塵爆、登革熱、震災等,在醫療用血需求上,全台各捐血中心互相調度支援,台灣血液基金會都百分之百的發揮了救難功能,這是台灣血液基金會長久以來建立的機制,非各地區醫院自行募集或是靠政府公權行為能做到,在大規模用血或緊急事變時,台灣血液基金會表示可以動員及充分供應到各地。自90年始,配合國血國用衛生政策,台灣血液基金會董事會組成即有一定比例之政府人員,俾助落實國血國用政策之推動。台灣血液基金會的運作一切是透明的及公開的,且均依法接受政府的監督及指導。關於台灣血液基金會擁有自有房舍19處一事,實際上自81年起,依行政院衛生署建議,為配合國家醫療政策、加強血液科技研究、提高醫療用血功能暨輸血安全,應建立獨立自有辦公作業場所,以利發展台灣血液事業;又按81年醫療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財團法人醫療機構,應有足以購置所需建築基地、房舍及必要設備之設立基金;其已有之土地、房舍合於設立醫療機構之用者,得抵充部分設立基金。」係指台灣血液基金會之房舍,應不得以租用方式使用。上述規定雖於日後刪除,但台灣血液基金會為專業醫療機構,每日處理大量血品,對於儀器設備的維護及作業環境的品質要求,其特殊醫療屬性應具備自有房舍建置捐供血作業場所為宜,也才能符合國家要求,捐血機構需符合 PIC/S GMP 相關規定,自有作業場所對於血品品質及流程、作業規範的高規控管,為不可或缺。台灣血液基金會之資產,多數為捐血中心、捐血站、捐血室、捐血車等硬體設施,及採血、檢驗設備儀器,且不斷改善相關設備及服務捐血人;此均為永續及穩定捐供血之必要。台灣血液基金會強調:「民眾愛心不浪費,本會珍惜每一分收入。」台灣血液基金會是一個財務自給自足的血液事業機構,未收取任何政府補助,經費來源主要來自血液「工本材料費」。所謂「工本材料費」是指一袋血液從護理人員採血開始,經過檢驗、血液成分分離、品管、保存,一直到供應醫療院所給病人輸用,整個過程必要的處理費用;再加上血袋耗材、檢驗試劑、醫療器材、血液貯存冷凍藏設備、捐供血車輛、作業場所、宣傳企劃、資訊、人事,及管理維護等費用。因此,固然由捐血人捐出之血液是「無償」,但需經必要處理後,才能供給病人輸用,故台灣血液基金會收取必要之工本材料費,這項處理血液必要的工本材料費由衛生福利部核定,血液工本材料費的收入是維持捐血機構正常運作必要的經費來源。故對於週刊報導「知情人士指出,台灣血液基金會雖是無償取得捐血人血液,但在提供給醫療院所血液時,每袋250C.C.血液,會收取約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材料費』,2015年收入的35億元中,就有逾98%是來自血液材料費,共34億200萬餘元。」為斷章取義之論。 台灣血液基金會強調:「全民醫療用血及健康福址不應淪為操弄工具,不是政黨鬥爭的賭注,台灣捐血事業的從無到有、到在世界上揚名,絕非一蹴可幾;任意誣蔑的結果,只會造成挑撥與敵意,也污辱了長期奉獻的捐血人,以及所有投入在捐血事業裡的員工們。」台灣血液基金會董事長葉金川受到行政院政治壓力,並將於今日記者會發表辭職說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