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9, 2017

北京太景 鑑價3.35億人民幣 “技術入股” 49%合資公司(東莞東陽光太景醫藥)!!


太景*-KY 發言日期106/06/07發言人許明珠發言人職稱董事長暨執行長發言人電話0227901861 主旨(補充公告合資公司名稱,其餘資料同105/10/30公告內容代子公司太景北京公告董事會通過取得新設公司股權 符合條款第20款事實發生日105/10/30 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太景北京將以TG-2349(伏拉瑞韋)技術出資人民幣335,000,000元, 取得與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於中國大陸成立 東莞東陽光太景醫藥研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49%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5/10/30~105/10/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總金額人民幣335,00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東莞東陽光太景醫藥研發有限責任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無前次移轉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 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取得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以無形資產作價人民幣335,000,000元換取 合資公司49%股權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不適用 2.金額:人民幣335,000,000 3.持股比例:為雙方完成注資後,合資公司之49%股權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92%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96%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NT$-2,595,325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於大中華地區開發C型肝炎全口服免干擾素合併療法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51030 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51030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 20.其他敘明事項1051028日臺銀即期人民幣買入賣出收盤平均匯率@4.66換算交易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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