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9日電】 2012.06.29 09:15 pm 同款人工髖關節,不同醫院價差高達6倍,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質疑收費亂無章法,中央健保局表示,二代健保上路後,將會訂出自費醫材的費用上限。 健保監理委員會今天開會,特殊醫材的自費價差是討論議題之一。健保監理委員、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要求,健保局應依二代健保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規定,儘速訂定民眾自費上限。 滕西華引用相關資料顯示,特殊醫材要民眾自掏腰包屢見不鮮,以民國98年為例,估計達5萬餘人次、自掏腰包超過新台幣20億元;然而價差混亂,同款人工髖關節,各院的價格從2萬元到12萬元不等,心臟血管支架3萬元到6萬元。 健保局共核定心臟血管支架、人工水晶體、心臟節律器、人工關節、義肢等5項特殊醫材,健保只給付基本金額,特殊醫材費用超過基本金額的部分,由民眾自行負擔,各醫院自訂價差的收費標準,公布於健保局官網。 健保局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沈茂庭認為,健保局100年特殊醫材的給付金額為7.5億元,推估民眾自費金額應該是7億餘元,而非20億元;不過,同款特殊醫材卻有1倍以上的價差,確實不合理。 沈茂庭強調,二代健保上路之後,健保局將考慮特殊醫材項目,訂定民眾自費上限。 【2012/06/2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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