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建设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 2012-08-08 11:27:52来源: 南方网8月3日下午,松山湖举行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把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争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等六项重磅政策。 副市长张科表示,松山湖管委会这次出台的新政策,扶持范围广、支持力度大。在此之前,市政府颁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把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松山湖围绕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目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创新发展思维,对园区科技、产业和金融政策体系进行重新设计调整,这既是对科技创新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又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松山湖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宁介绍了松山湖新政策体系的编制背景、对原政策优化完善方面内容。刘宁表示,松山湖新政策体系主要在以下九个方面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一是提高科技专项最高配套比例,但加强对科技项目监管力度。二是强化原政策科技专项资金的竞争优势。三是坚持前期补贴和后期奖励相结合。四是坚持财政扶持与金融工具箱融资相结合。五是突出扶持重点产业。六是针对企业不同阶段给予不同的政策。七是既重视高层次人才,又不忽视实用型人才。八是人才政策对创业人才和从业人才进行了界定。九是突出奖励园区急需的科技项目。 发布会上,松山湖管委会副主任蒋亚军介绍了《松山湖高新区鼓励科技创业推进"扬帆启航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松山湖管委会副主任李航介绍了《松山湖高新区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推进"梧桐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松山湖管委会总经济师陈溪华介绍了《松山湖高新区关于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的实施办法(试行)》。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局长邓国军介绍了《松山湖高新区营造创新氛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办法(试行)》。松山湖高新区于2001年11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2010年9月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建设以来,在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松山湖按照东莞"科学发展示范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和"科技创新高地、人才聚集高地"的目标定位,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经过十多年的高标准规划建设与不懈努力,园区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团队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2012年上半年,松山湖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887件和563件,同比增长23%和4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389件和60件;目前已引进12个省创新科研团队和5个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为了支持松山湖高新区再创新辉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把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颁布实施,全市政策扶持力度再度加码。《意见》通过20项具体措施,大力支持松山湖高新区"立足东莞、面向全球",成为 "东莞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重要突破口"。全市力促松山湖发展的决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显示了市政府力促松山湖发展的决心和要求。和其他国家高新区获批后市政府发布指导意见不同,东莞市政府在松山湖尚未申请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之前发布若干意见,显示了东莞市举全市之力,真正打造出一个高水平、有影响力的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壮志和决心。 二是国际化视野和清晰的主线。该意见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谋划松山湖的发展,强调对国际高端创新资源的吸引,重点围绕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对外开放合作、城市建设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 三是有突破性的支持力度。该意见在人才引进、资金投入、土地供给、项目审批等方面做出了突破。如支持在松山湖高新区率先推行"人才特区"战略;优先扶持全市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在松山湖高新区实施,积极帮助松山湖高新区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市各项扶持资金,并加大资金配套力度;用地指标可根据"三重"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向松山湖高新区适当倾斜;加快对松山湖高新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 四是力求创新和注重实际。该意见支持松山湖制定《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依法进行用人制度、薪酬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政策。同时紧密结合松山湖和东莞的实际情况,强调和周边镇街互动,注重对城市配套环境的完善等。 为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把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松山湖高新区结合自身发展战略,通过比照全国众多一流国家级高新区,对园区的创新政策体系进行了一轮深度调整,制定并推出"1+3+1"的重磅政策方案。"1+3+1"政策体系,第一个"1"是指《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争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简称"松湖18条","3"是指培育中小微科技企业的"扬帆启航计划"实施办法、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的"梧桐计划"实施办法、营造创新氛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第二个"1"是指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实施办法。
【详情介绍】
A、一个总纲——"松湖18 条" "松湖18条",全称《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争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聚焦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吸引行业带动力强、创新水平高或发展潜力大的各类总部、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创新团队及人才,进一步集聚金融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创新成果产业化、科技企业成长、国际科技合作、全社会科技招商等扶持奖励力度,重在营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B、三大专项——科技、创业和人才专项 松山湖以自主创新、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为发力点,正式启动"扬帆启航计划"、"梧桐计划",全面落实"松湖18条"。 科技发展专项:"一事一议"招引重大项目 松山湖制定《松山湖高新区营造创新氛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办法(试行)》,每年从高新区税收分成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资金,设立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由点及链",充分释放高新区创新成果产业化能量。 重大科技专项最高可获"1:2"配套 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立项的科技项目,根据该科技项目的综合情况,经高新区组织评估,原则上按不超过1:1比例给予配套,特殊情况可按照最高1:
2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研发机构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助 以各类研发机构为源点,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助。更加重视研发机构的源头创新动力,对于国家级、省级认定的研发机构,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著名企业、跨国公司等大型研发机构,境内外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及行业性创新平台等,采取"一事一议"。
加大政产学研平台运行期奖励支持 以政产学研平台为支点,实现建设、运营持续扶持。与其他国家高新区相比,创新公共平台资源的引入与建设一直是松山湖高新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发展成绩有目共睹。未来,在进一步集聚平台资源的同时,加大对进入运行期的奖励支持力度,确保平台的稳定健康发展。
入园企业至少可获5类常态创新扶持 实现全链条引导,入园企业至少可获5类常态创新扶持:第一,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各类企业资质认定、起草制定技术标准、申请授权发明专利的奖励,单项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第二,鼓励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按承担项目等级、产业化水平,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第三,鼓励企业接受科技服务,每年补贴总额最高可达30万元;第四,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单项资助可达50万元;第五,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和名牌、商标认定,单项最高可获100万元的奖励。
扬帆启航专项:"一企一策"打造小巨人 松山湖制定《松山湖高新区鼓励科技创业推进"扬帆启航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每年从高新区税收分成资金中按不低于10%比例提取资金,设立松山湖高新区"扬帆启航"专项资金,"以载体助成长,扶持中小微、打造小巨人",进一步集聚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资源。
三大举措力促孵化器、加速器全面提升 该办法将以三大举措,鼓励孵化器、加速器全面提升建设运营水平。第一,通过国家、省级认定,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第二,成功培育一家上市公司、"启航计划"企业或孵化毕业企业,奖励最高分别可达5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第三,根据经营水平,按载体纳税形成高新区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0%给予补贴。
扬帆企业最高可获1500万年度资助 实施"扬帆计划",入选中小微企业,最高可获1500万元年度资助,大大缓解创业压力。扬帆企业不仅可以获得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运营成本补贴、种子资金和成功创业奖励等扶持,对拥有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的扬帆企业,经高新区组织评估,采取"一事一议"给予重点扶持,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创新企业上市成功最高可获1000万奖励 实施"启航计划",每年遴选20家以上创新骨干企业,"一企一策"打造小巨人。有效降低融资、运营成本,年度贷款贴息最高500万元,且认定三年内,年度运营补贴最高500万元;大力支持上市融资,高新区内企业上市成功,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总部落户高新区上市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已上市企业按融资规模,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鼓励设立总部或研发基地,先供给土地并给予优惠;支持加大市场开拓步伐,优先推荐纳入政府采购、参与或承担重大项目。
人才发展专项:未来5年引进培养100名领军人才 松山湖制定《松山湖高新区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推进"梧桐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每年从高新区税收分成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资金,设立松山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推进"引才、留才、育才"机制完善的"人才特区"建设。未来5年内,"梧桐计划"将引进和培养100名掌握国际先进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六类高端人才可获重金资助 "引才"方面,"梧桐计划"六类目标对象全部集中于科技创新和创业孵化领域,均为高端、顶尖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等。
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千万扶持 对获得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重大人才专项资助的创新团队/人才,可按照最高1:2比例给予配套;对于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可给予1000万创新创业资助。
平台引才育才将获奖励 "留才"方面,12家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齐聚高新区是松山湖独有优势,"梧桐计划"发力平台管理和引才育才奖励两大环节,专门设置"政产学研合作平台管理团队安家补贴"和"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及输送人才奖励"两大政策,以激发平台潜力,破解平台运营活力不足、资源引驻有限两大难题。与此同时,还在人才安居、人才贡献、人才创业等方面给予形式不同的奖励。
全面提供人才安居五大解决方案 松山湖将从五方面着手,一是为落户创业人才提供"购房安家补贴";二是为未落户创业人才提供一定数量优惠价格的产权房;三是对以租房居住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创业人才租房补贴;四是对以租房居住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微利房租赁补贴;五是通过给予"企业招才引智奖励"提升企业创新人才居住水平。
设立"松山湖优秀人才贡献奖" 松山湖还将设立"松山湖优秀人才贡献奖"、"松山湖优秀人才创业奖",重奖在某一科技领域拥有先进技术或对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优秀个人;设立个人所得税奖励,对在高新区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拥有研发人员的所有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个税奖励。
奖励发起技术交流活动的高层次人才 "育才"方面,首先对发起境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高层次人才予以奖励,累计年度奖励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其次,每年遴选10-20名企业(单位)优秀人才进行硕士以上学位深造,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可达30万元;最后每年遴选20家企业,对企业开展的员工培训给予补贴,高新区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C、一项任务——建好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 松山湖制定《松山湖高新区关于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创新科技金融产品,财政倾力支持,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
重点引驻六类金融机构 松山湖将重点吸引科技支行、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担保融资、股权投资和金融中介服务六类机构的进驻,推动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均衡发展。
十二条渠道满足企业发展融资需求 松山湖将通过十二条渠道,满足企业发展三阶段融资需求。这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小额贷款、科技保险、担保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服务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以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平台为抓手;服务成长期企业,以新三板工作和科技支行为抓手;服务成熟期企业,以上市工作为抓手。
三 大举措引导放大创投机构投资 松山湖将设立创投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注册资本25%)、跟进投资(投资额20%)和风险补贴三种方式支持创投机构投资中小科技企业。
四 类机构可获5000万风险补偿金支持 松山湖将设立首期规模5000万的风险补偿资金池,重点补偿科技信贷专营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和创业投资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业务所产生的风险。(来源 松山湖网站)(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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