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黃素打馬虎眼 近半含量縮水 2016-06-14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葉黃素」是許多民眾「顧目睭」必買的保健食品,但三、四月間衛福部食藥署針對屈臣氏、康是美等連鎖通路,抽查十三件膠囊錠狀食品中的葉黃素含量,結果六件低於標示、最低甚至比標示縮水三百倍,知名「GNC」、「舒利視」商品也不合格;業者表示,消費者有疑慮可辦理退貨。
縮水最誇張 比標示差300倍 崴達國際的「薇達葉黃素(金盞花萃取)(純素)」標示每粒含葉黃素卅毫克,但僅檢出○.一毫克,落差高達三百倍;標榜全球最大保健食品連鎖專賣店GNC所售、傲旎全球股份有限公司的「優佳視麗膠囊食品GOGl」,標示每粒含葉黃素廿毫克,也只檢出一.六毫克;普登生技公司的「幼添明兒童咀嚼錠」、台灣威瑪舒培公司的「舒利視®口嚼錠」、易陞植物生技公司的「舒利視®膠囊」與「舒利視®Plus膠囊」也標示不實。
業者:檢驗方式有落差 崴達國際表示,食藥署此次檢驗方法為今年三月發布,卻查該公司去年十二月以不同檢驗原則所製產品,前後矛盾,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傲旎全球則強調,產品由美國進口,正向原廠了解中;台灣威瑪舒培、易陞植物生技則稱產品以微膠囊化技術將葉黃素包覆在聚合物中,食藥署檢驗方式未釋出葉黃素而有落差;普登生技經多次聯繫,至截稿仍未獲回應。食藥署研檢組科長廖家鼎表示,國際尚無葉黃素統一檢驗方式,參考其他國家做法建立一套檢驗方式,只要成分夠,應該都可驗出,卻發現部分業者標示葉黃素含量為原料比例,而非成品,忽視製程溫度、光線可能降低濃度,另有部分商品則是以金盞花萃取物比例標示,但其葉黃素含量僅約一至兩成,建議業者標示應以最後成品、葉黃素為主,避免造成誤解。廖家鼎指出,不合格產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已要求下架回收,並在七月一日前改正完畢。另七件合格產品為「Ido醫朵®亮瞳葉黃素」、「台塑生醫兒童金盞花葉黃素口嚼錠食品」、「金車補給園金盞花萃取物葉黃素複方膠囊(純素)」、「三多®葉黃素(金盞花萃取物)複方軟膠囊」、「我的健康專研葉黃素軟膠囊(金盞花萃取物)」、「悠康─愛見康葉黃素膠囊(金盞花萃取物)」、「遠東晶亮軟膠囊」。 三軍總醫院眼科部主任呂大文強調,葉黃素有助於眼睛抵抗藍光、紫外線等,甚至抗氧化、防止黃斑部病變,但隨著老化、過度用眼會日益減少,建議補充相關保健食品,一般成人建議每日攝取六至十二毫克,黃斑部病變患者則以卅毫克為限,玉米、南瓜、菠菜、花椰菜等天然蔬果也富含葉黃素,可適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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