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9, 2016

(楊泮池VS醫師納勞基法) 有太多不可行現實???!!!

台灣大學校長楊泮池:醫師納勞基法 無配套恐大亂 2016-09-19 記者黃以敬/專訪 醫師人力五大皆空、血汗爭議頻傳,衛福部宣示擬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在野黨立委更傳出欲加速明年就要入法。當了數十年醫師的台灣大學校長楊泮池憂心指出,醫師勞動權益需要合理保障,但應從血汗工時等問題本質、改善現有制度。如果制度配套沒有建立前,草率納入勞基法,現有問題反而惡化,醫病信任關係也將質變,病人及醫師都將成為受害者。

Q:觀察醫師的勞動環境,有哪些問題嚴重? A:就我觀察,目前醫師應是對於連續工時過長、勞逸不均、待遇不理想、職災欠缺保障醫療糾紛多等不滿較多,確實需要改革。我支持縮減目前每週八十八小時的醫師工時;醫生不宜連續工作太久,過勞會造成醫療品質下降,因此訂出更合理的工時及勞動環境規範,是有必要。 國衛院曾調查全台四萬多名醫師的工時,外科醫師多則每天工作十五小時(以每週五個工作天換算),其次內科、婦產科、兒科及急診。被視為救命科的五大科都面臨人力短缺。這些科別多是壓力大、風險高且醫療糾紛多,因此很多醫生寧願轉醫美等風險較低科別,形成五大科、偏鄉醫院更找不到人,醫師被迫長時間工作的惡性循環。

無彈性 反製造更多問題 Q:要改善醫師勞動權益,衛福部計畫所有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國民黨執政時,衛福部及勞動部都不贊成,如今在野卻與其他政黨提案加速納勞基法。許多醫界人士擔心會對醫療環境造成衝擊? A:納勞基法未必就能解決醫師血汗等沉痾。上述許多問題必須從健保給付調整、醫糾法立法、醫師職災保障等現有制度徹底改善。如果沒有對症下藥,也沒有配套,草率就把所有受僱醫師都納入勞基法,表面上縮短醫師工時,但反而會製造更多問題。 勞基法目前對於所有勞工的工時規範過於齊頭式,不只是實習醫生或住院醫師,連主治醫師也納入勞基法,等於每週工時只能四十小時,每日八小時、上限十二小時等等諸多限制,超過就開罰。但醫院若安排看病、開刀的醫師每日都只能工作八小時,將嚴重影響醫療品質。 醫師主要工作是救人命、把病人醫好,但病人生病或生產等醫療需求是沒有時間性的。一個醫師每天排二至三個手術開刀,可以開到一半就下班,讓其他醫師輪班接手嗎? 醫師工時被法令限縮,也將造成看診人次、服務量減少,醫院如果關床、減少醫療服務量,病人接受嗎?病人看病更要等待、不然就得到處換醫生?就醫權益將受衝擊。 醫師的工作有持續性、緊急性和夜間急救性等諸多特性,過去各界大多反對直接納入勞基法,就是因為有太多不可行的現實。

輪班制 減損醫病信任度 Q:納入勞基法,主治醫師將是輪班制?傳統醫病關係也會改變? A:各界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一直有很大疑慮,也因這對醫學倫理、醫事教育以及最基本的醫病關係,都會造成質變。醫學生要宣誓成為醫生,都是要以醫治病人為最優先,未來若納勞基法,勞雇關係變成醫師工作及內容的法定依據,這對醫師其實也會造成負面影響。 目前醫師與病人有很強的信任關係存在,病人會希望指定或由信賴的固定醫師診療,醫師也需對病人病況有較長期與系統性了解。若醫師每日固定工時、迫使變成輪班制,一個產婦讓A醫師產檢,但如在半夜或假日、或主治醫師工時超過十二小時突然要生產,可以讓B醫師接手嗎?癌症病人可以讓不同的輪班醫師救治嗎?醫師如果變成可輪班替代,醫病關係中恐怕再也沒有專業信任度。

Q:交通運輸納入勞基法,叫苦到處找不到司機;一旦醫師也納入勞基法而強制縮減工時,相對人力就應該增加。醫學生每年一千三百名現制應解禁嗎?醫師收入會被稀釋?還是健保給付要增加、病人要多付錢? A:醫師入勞基法限縮工時,如果要目前的醫療服務總量維持不變、人力勢必不足;醫師員額增加,若健保總額大餅不變狀況下,醫師收入及可享資源自然被稀釋;醫師若要維持待遇不降,那當然就是健保給付總額須再增加,不然就是病患自費項目或商業保險需增加,這些也都是必須去考慮的衍生影響。 鍵點 人力不均非不足 但其實目前醫師人力最大問題不是不足,而是不均。台灣約每六、七百人配一名醫師,在國際上算還好。如果為了納入勞基法而增加醫師人數,除必須考慮到醫師素質會否因此下降,更大問題是增加的醫師還是不願從事急診等高風險、壓力大等五大科工作,不願到偏鄉服務,更多人力投入醫美等非急性救命的醫科領域,五大皆空及醫療城鄉差距問題更惡化,這是人力資源的浪費,也是無謂耗損更多社會資源。

Q:蔡英文總統的醫療政見主張,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等同權益保障,建議在現行勞基法八十四之一條「責任制」的框架下,採用勞雇雙方約定工時的精神,因應工作與訓練內容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但目前修法談的都是直接納入勞基法,「彈性」精神卻完全被忽視,人力增補、醫療品質維護等諸多配套更還未確立。醫師勞權與醫療品質要兼顧,有何建言? 改制度 比入法快速有效 A:醫師呼籲要保障勞權,但很多問題其實從現有制度面去改善,會更有成效與快速。如果只片面談要把醫師強制納入勞基法,不夠負責任,尤其各種制度改革及配套措施規劃都還沒看到,很憂心台灣社會只怕未受其利而會先受其害。 醫師工時是應該合理縮減,但也一定要有彈性,應從「每週總時數」觀念去做合理規範,可參考國際,例如美國醫療系統訂在每週七十八或八十小時上限、或是兩週一百六十、四週三百二十小時等,容許可彈性調整的空間,除給加班費,也可用補休或補假去做挪移。此外,也必須要考慮到病人醫療的現實需求面,畢竟這是醫師工作最基本的目標與責任。 因此許多人建議在醫療法中規範工時、醫院工作環境、職災保障等等,更可從醫療專業角度去看問題,這或許是兼顧醫療專業與醫師勞權保障的兩全做法。 就算真要納入勞基法,也應是另外針對醫療專業制定專章或量身制訂彈性準則,一定要讓醫師工作可以視實際狀況去做彈性調整。如果只是把醫師比照一般勞工強制規範醫師工時,恐怕血汗問題沒有解決,台灣醫療體系及品質將受到更大衝擊,全體醫師與病人也都無法避免要去面對惡果。 楊泮池小檔案 現職:台灣大學校長、教育部醫教會主委、中研院院士 經歷:台大醫學院院長、台大醫院內科部主任 學歷:台大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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