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被妻拿去聲請保護令 宣昶有告婦癌名醫敗訴 2016-12-19 17:14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指控時任台北馬偕醫院院長、知名婦癌醫師楊育正違反規定,讓他妻子王敏拿他身分證影本,取得他在新竹院區的就診紀錄,並讓她用於聲請暫時保護令。宣昶有認為隱私權遭侵犯,向楊提告求償8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宣昶有無法證明楊育正協助王敏取得病例,判他敗訴,可上訴。宣昶有主張,楊育正在2013年7月24日違反馬偕醫院規定,「委託他人申請病歷資料,應出示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圖章」,私自協助王敏僅持他的身分證影本,就取得他在2011年的兩次就診紀錄;且在同年8月5日,通融協助王敏取得不實家暴驗傷診斷書,用於她向新竹地院聲請暫時保護令,並誣指他家暴,導致他喪失許多與兩名兒子相處機會,甚至兒子還罹患「父母離間症候群」。楊育正反駁,他在2013年雖是馬偕醫院院長,但當時僅管理「台北」馬偕醫院,沒管到「新竹」馬偕,並不知王敏申請病歷的原因、目的和新竹馬偕給予病歷的過程;且診斷書是依病人主訴果檢查結果製發,是合法的。台北地院查出,王敏在另案遭宣昶有告訴竊盜及偽造文書等罪,王敏在偵查中辯稱她影本去醫院請領病例。法院認為,僅能證明新竹馬偕發給王敏病歷的程序有瑕疵,但難以因此認定楊有參與過程。宣捷生物科技公司總經理宣昶有和竹科新長豐公司創辦人王公展之女王敏,在2005年結婚,曾被譽為「竹科王子與公主的完美婚禮」,婚後育有兩子。不料2013年婚變,王敏先向新竹地院稱宣家暴,並聲請保護令。法院審理後依王敏所提證據,裁准核發暫時保護令,令宣不得直接或間接跟蹤、騷擾兒子。宣昶有去年再提出馬偕醫院正式回函,指當初王敏的驗傷單僅有主治醫生蓋章不具效力,同時,也依知名法醫石台平對驗傷單提出不合理的說法,駁斥外界冠上他「家暴男」的稱號。兩人翻臉後互控誹謗等多起官司,宣昶有更訴請離婚稱王敏常疑心他外遇,並要他跪誓沒偷腥,有次爭執還踢他40幾下。王敏則反爆出宣20年前曾在美國吸食快克古柯鹼、酒駕被罰等。一審新竹地院日前認定雙方婚姻已難維持,判准離婚。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