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0, 2016

花蓮縣 訂自治規則 核災區食品罰300萬!

拒核災區食品 花蓮最高罰300 發稿時間:2016/12/19(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19電)「堅持拒絕核災區食品」,花蓮縣政府訂立自治規則,最高罰鍰300萬元,商家也出面響應。花蓮縣長傅崐萁今天與花蓮縣議員葉鯤璟、許淑銀、張正治及各大賣場通路業者共同宣示禁止核災區食品,確保民眾健康安全。傅崐萁感謝各大賣場通路業者合力為食品安全把關。他說,為了守護民眾健康,縣政府派員全面稽查各大賣場通路,杜絕核災區食品進入花蓮。同時,訂定自治規則,銷售核災區食品之賣場通路,得以連續裁罰,最高罰鍰為300萬元,並勒令停業。花蓮縣政府表示,據一項民調顯示,高達85.7的花蓮縣民反對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到台灣,縣長傅崐萁也多次表達杜絕核災區食品進入花蓮的立場,因此花蓮縣衛生局則研擬自治規則,保障民眾權益。花蓮縣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自11月起查核市售日本進口食品販賣通路,總計出動稽查員12名、志工32名,清查25家大型販賣通路商,包含家樂福、愛買、全家、7-11、安華洋行、日藥本舖、寶雅、屈臣氏等。日本進口食品計625品項,未查獲違規產品;業者自主通報下架「四付紅納豆」16組、「牡丹峰完熟番茄鍋湯底」5包,均已退回總公司待銷毀。今天出席響應的業者包含7-11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花蓮市農會、花蓮縣農會、統冠聯合超商、全聯、199百貨、家福公司花蓮分公司、花蓮愛買、國軍東辦室(國軍福利站)、花蔬生鮮超市、安華洋行等12家。1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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