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8, 2017

浩鼎PK壹週刊 失敗 (士檢不起訴處分) !!


檢不起訴壹週刊 浩鼎不排除聲請再議 2017-04-17 20:30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即時報導 台灣浩鼎(4174)日前具狀告《壹週刊》,17日案經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對壹週刊做出不起訴處分;浩鼎營運長詹孟恭對此表示,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採取必要行動」。浩鼎17日公告,針對壹週刊(於浩鼎案中)刊出持續且惡意之不實報導,浩鼎於1052016)年4798日針對相關人員提出刑事告訴,但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17日正式針對浩鼎告壹週刊案,做不起訴處分。壹週刊出版的第776期封面故事,指稱「浩鼎實驗團隊在被檢調約談時證實,翁啟惠218日就知道解盲失敗的數據」等報導,浩鼎認為該期所指稱的內容不實,有意圖誹謗公司名譽、影響公司股價之嫌,因此兩度提告。士檢對浩鼎告壹週刊已經完成不起訴處分,浩鼎首戰壹週刊顯得不順利,不過公司也表示,會在與律師對此討論後,「採取必要行動」,據悉,該公司不排除對此案「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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