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銀華/該如何定位長庚醫院? 2017-07-11 02:35聯合報 葉銀華 近來長庚醫院多院區爆發急診室醫師集體請辭,長庚醫院董事長緊急回國進行危機管理,解除醫院決策委員會主委與林口院區院長的職務,希望降低事件傷害。然而此事件在組織治理帶來的啟示為何?一般而言,外界對長庚醫院的評價,除了醫療專業之外,就是其運用企業經營的效率於醫院;再者,亦可發現長庚醫院成為台塑集團王家對旗下上市公司的控股單位。長庚醫院的組織名稱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與台塑集團之台塑、南亞、台化、台塑石化等上市公司不一樣,不同組織型式,自然必須有不同的治理機制,否則很容易出現爭議事件。財團法人是什麼?若從字面直觀之,可能被誤解為營利性集團,但是財團法人以財產為基礎而集合成立的法人,主要設立目的為從事公益活動,屬於非營利組織。而台塑、南亞、台化、台塑石化等公司,成立的基本原則與維持存在的條件是獲利,並回饋給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債權人、員工、社區大眾、繳稅給政府)。長庚醫院已經成為王家對台塑集團的主要控股單位!一九九七年長庚醫院對台塑、南亞、台塑石化的持股分別是二.三%、四.六%、○%,而二○一七年則增加至九.四%、十一%、五.七%;而長庚醫院對台化的持股也介於十八%到廿三%。若以七月五日收盤價論之,長庚醫院持者台塑集團上述上市公司的市值為二八五一億元;而每年股利約為一百至一百五十億元。台塑集團亦將勤勞樸實的理念運用到長庚醫院的經營,台塑集團的整體標誌也包含長庚醫院。本次急診部醫師集體請辭事件的成因,報載是主要決策者以急診部成本負擔過重、急診部高階主管業績不達標準為由,解除或懲處多位急診室主管,並擬縮編急診部;甚至傳出高層之間的內鬥。本次事件在媒體大幅報導後,對台塑集團、乃至王家的社會價值有所影響!我並非反對將企業經營應用到醫療單位,然而醫療財團法人是基於公益的非營利組織,如果太過成本控制與效率導向,則有違醫療單位設立目的,也迴異於醫療單位的社會價值。必須強調的是,在合乎一定條件,財團法人是享有免稅的優惠。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昆仲創立長庚醫院的宗旨是以提升國內醫療水準,培育卓越的醫護人員,提供病患最佳的醫療服務。而設立的前二個目的是這間醫院不以賺錢為目的、要能服務中低階層民眾。本次事件的啟示為何?首先,長庚醫院的治理應基於其為公益組織的本質,因此不能依賴企業經營的成本利潤分析,而是要導入「社會投資報酬(SORI)」的概念,衡量醫院投入對病人、公共衛生產生的改變與影響力!其次,更進一步,台塑集團應讓長庚醫院獨立於集團運作,並建立適合非營利公益組織的治理機制。再者,基於設立宗旨與目的,可以討論長庚醫院目前變成台塑集團控股單位的合適性!目前的建議是除了捐贈外,至少不應再增加長庚醫院對台塑集團上市公司的持股比率。另外,此事件之主要決策者進行自己認為應該做的改革,卻未進行改革的風險管控,可見長庚醫院的決策體系與執行,實有再檢討的必要。最後,「僅從經驗學習非智者」,建議台塑集團應努力從台塑式管理,提升到台塑式治理。(作者為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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