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1, 2017

消保官: 連鎖動物醫院總院 藥品過期 …..將開罰3~15萬元


寵物商機旺 4成動物醫院不合格 20170710 【記者郭曜榮/綜合報導】行政院消保處10日公布5個縣市、18家獸醫診療機構的調查結果,共計8家不合格,占四成四,最離譜的是有些醫院的藥品已過期3年之久,可罰處3~15萬元罰鍰。消保處表示,少子化和高齡化改變台灣的人口結構,越來越多飼主願意花大錢在寵物相關消費上。據媒體報導,我國寵物商機上看500億元。消保處從去(民國105)年12到今年1月間,指派消保官到獸醫診療機構較多的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嘉義市和台南市等5縣市,會同當地政府與動物保護、環境保護及經濟發展等機關進行查核。消保官王德明提到,這次稽查的18家中,有8家不合格,包括診療機構基本設施、針頭處理和公共意外責任險等問題,最嚴重的是過期藥品問題;另一位消保官莊惠媛說明,台北市全民連鎖動物醫院總院的藥品過期,計有1件藥品過期2年多,另1件藥劑過期約3年,將開罰3~15萬元。目前除了此案仍在進行行政調查程序外,其餘均改善完畢。此外,由於近年獸醫診療機構火災事故頻傳,消保處決議請農委會督促地方政府,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且盡速訂定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消保處發現,雖然法律未強制規定,但仍有11家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至於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目前僅桃園市、台南市、澎湖縣訂定並完成公告,雲林縣雖訂定完成,但尚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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