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 2018

降低抗癌藥 負擔長效機制: “防癌藥” 審批加快


抗癌藥品將實行醫保准入談判 2018-04-28 醫學大健康未來 醫穀今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藥政司司長于競進共同出席了本次發佈會並就大眾最為關心的降低抗癌藥品費用相關情況做了介紹。

曾益新介紹,目前,抗癌藥品國家主要從三個方面發力:一是進口藥品實行零關稅。42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已發佈公告,自今年51日起,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昨天已經發佈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後的具體措施,其中包括了103種已經上市的抗癌藥。

二是對已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施政府集中談價和採購。3家以上企業生產的,擬開展專項集中招標;生產企業不滿3家的,通過談判、撮合等方式,鼓勵形成全國統一採購價格。2016年以來國家已談判的17個抗癌藥,因前期降幅較大且約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執行前期談判價格。

三是對未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行醫保准入談判 擬由醫保部門組織專家評審並開展准入談判,將符合條件藥品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範圍,醫療機構按照談判價格網上採購。上述3項措施擬於51日後即啟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藥政司司長于競進表示:經初步統計,我國已上市抗癌藥品138種,2017年總費用約1300億元。201671日和2017101日起,各地分兩批將談判藥品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公開掛網,醫療機構網上集中採購。截至今年418日,兩批談判的17種抗癌藥品因降價節約資金41.7億元,加上納入醫保目錄後報銷的部分,共為患者減輕藥費負擔62.4億元。

關於藥品降稅 42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公告稱,自51日起,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昨日(427日),國家財政部《關於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稱,自20185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通知公佈了第一批抗癌藥清單,包括103個製劑以及51個原料藥。

建立降低抗癌藥費合理負擔的長效機制 一是鼓勵研發創新。加大國家科技計畫對抗癌藥研發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臨床急需抗癌藥研發,鼓勵新靶點、新機制抗癌藥研究和原始創新;鼓勵專利到期或即將到期臨床急需抗癌藥的仿製生產,提升我國製藥產業水準。二是加快癌症防治藥品審批上市。加快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提高審評能力,科學簡化審批手續,加快癌症防治藥品上市。比如,前期媒體比較關注的九價宮頸癌疫苗,藥監部門正在加快工作進度,力爭早日批准上市。三是降低藥品流通成本。嚴厲打擊商業賄賂、價格壟斷等違法違規行為。今年內全面開藥品"兩票制"使流通環節加價更加透明,擠壓價格虛高水分。四是提升診療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藥品。堅持臨床價值導向,加強對臨床用藥的檢查指導,制定完善癌症臨床路徑和並加快實施,促進癌症規範化診療;推廣癌症臨床用藥指南,落實藥師處方審核及臨床用藥指導工作,提升合理用藥水平。

國家藥品談判標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表示,談判工作基本考慮,第一個還是以患者為中心,以臨床需要為導向,以品質為保證,以價格創新為激勵,目標是提高臨床用藥水平。第二個是要通過專家評審,企業協商談判,在准入上體現市場競爭、合規合法,在價格上體現雙方的利益平衡,真正把價格降下來,以量換價。中國這麼大的市場,進入目錄以後必然對企業發展有巨大的促進,企業對價格也應該體現巨大的誠意,這樣才能真正確保患者既用得上藥,又用得起藥,醫保基金也能夠承受。從醫保基金情況來看,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醫保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一系列醫改綜合措施,基金有一定承受能力,但長期看也存在壓力,我們要更大範圍、逐步提高醫保的用藥水平,尤其是放開一些價值高的、臨床急需的藥品,確實需要通過談判降價等手段,這是有進一步作為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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