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揪團自費 癌症藥治眼疾 中央社╱中央社 2011-08-09 (中央社)由於台灣人口老化、高度近視之故,黃斑部病變引發的眼疾人口有增無減,新藥今年列入健保給付,但是不少患者看得到吃不到,反而「揪團」自費改用抗癌標靶藥治療眼疾。新竹國泰醫院眼科主任陳瑩山今天分析,台灣的眼睛黃斑部病變患者,6成與老化有關,3成為高度近視造成,其他是工作用眼過度等原因,當患者出現黃斑部新生血管的濕性病變時,除了光動力雷射治療,注射新生血管抑制劑新藥是新趨勢。眼科專用新生血管抑制劑今年初列入健保給付,條件是視力介於0.05到0.5之間的老年性黃斑部病變,健保給付價格每針新台幣3萬5134元,每年每眼最多給付3針,需事先審查,且檢附螢光血管攝影(FA)等檢查佐證。彰化基督教醫院視網膜科主任林純如指出,患者一般在施打完3針後會再進行1次詳細的檢查評估,並觀察視力恢復狀況,研究顯示,第1年平均約需施打5.6針才可達到最穩定的療效。這項藥物非常昂貴,自費打3針要花10萬餘元,被拒於健保門外的患者,往往改用癌症新生血管抑制劑,這是核准適應症外用途(off-lable use),也就是藥證未載明可治療眼疾;然而,癌症新生血管抑制劑已成為眼科核准適應症外用途的第1名用藥。陳瑩山說,拿癌症新生血管抑制劑治療眼睛黃斑部病變,藥理說得通,問題是眼科病人使用時,沒有藥害救濟的保障,醫師要事先把話說清楚,最好還要請心臟內科評估,預防癌症新生血管抑制劑可能會發生心臟缺氧傷害。參考健保資料及醫院自費行情,1瓶25毫升價格9211元的癌症新生血管抑制劑,拆封後最多可分給50個眼睛黃斑部病患使用,但每人卻須自費約6000元,許多眼科病患都事先預約,「揪團」共用1瓶,以免拆封用不完造成太多浪費。翻開相關研究文獻顯示,癌症新生血管抑制劑對於眼睛黃斑部病變的療效,不亞於眼科專用藥;不過,也有不良案件的報告案例,主要是分裝使用的消毒不當,造成共用者一起受到感染,以及少數病患用藥後失明。生產癌症新生血管抑制劑的羅氏藥廠發言人蔡朝正說,羅氏沒打算擴充癌症藥的用途,也從沒有鼓勵醫師用癌症藥治療眼疾,未來也沒有計劃進行這方面的臨床研究。立法委員涂醒哲邀請相關藥廠、健保局代表說明情形,問題仍是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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