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假審案 蔣偉寧停權1年 2015-02-07 陳震武停權10年 追回研究經費 〔記者蔡穎、吳柏軒/台北報導〕科技部昨天公布前教育部長蔣偉寧涉論文假審案調查結果,認為蔣偉寧未抄襲,但對被掛名的著作未善盡督導責任,處分停權一年;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教授陳震武因論文自我抄襲又涉他案,處停權十年,並追回三件研究計畫主持費,約四十多萬元。 科技部昨公布論文假審案調查結果,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左)未盡督導責任,處分停權1年;陳震武(右)處停權10年,追回研究計畫主持費40多萬元。 (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科技部昨公布論文假審案調查結果,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左)未盡督導責任,處分停權1年;陳震武(右)處停權10年,追回研究計畫主持費40多萬元。 (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停權者不得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 科技部發言人林一平說,十年停權已是非常嚴重的處分,僅低於終身停權,「真的是一輩子完蛋了」,遭停權者無法再申請與科技部相關的任何研究計畫或獎項,至於其他部會的研究計畫,則依各主管機關認定。 陳震武昨透過校方表示,有關論文及他哥哥的論文瑕疵事件,造成學術界困擾,感到很抱歉,尊重懲處結果,未來將全力配合科技部及教育部的調查。 督導不周遭懲處 蔣:引以為憾 蔣偉寧辭去部長後,返回中央大學任教,昨天發表聲明,重申對陳氏兄弟冒名審查一事不知情,也曾整理相關資料、開記者會,去函英國SEGA出版公司,獲該公司澄清未參與冒名行為,並將資料併交科技部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仍因督導不周而停權,「本人引以為憾」,自美返國廿六年來已指導約九十名研究生,雖受事件衝擊,仍將一本初衷。 前屏東教育大學副教授陳震遠創設人頭帳號,「自己的論文自己審」,去年七月被英國期刊《震動與控制》撤銷六十篇論文、遭科技部停權十年;其雙胞胎弟弟陳震武也涉案,陳震武就讀研究所時的指導教授蔣偉寧因掛名共同作者,於去年七月辭去教育部長職位。 科技部常務次長陳德新說,陳震武與陳震遠的違法行為類似,透過不當手段「自己的論文自己審」,二兄弟應有參與彼此的假審行為。 陳德新表示,陳震武違反學術倫理的情節重大,不僅自我抄襲屬實,又涉入哥哥陳震遠的案子,因此處以停權十年、追回三件研究計畫主持費,但蔣偉寧確實對論文遭掛名不知情,考量其督導不周,處一年停權;此外,二人任職的高雄海洋科大、中央大學也必須對論文把關不嚴謹提出檢討報告。 中央大學主任秘書徐國鎧說,會盤點校內現有的學術倫理規範;高雄海洋科大表示,去年十二月底重新檢視陳震武升等論文,結果已送教育部,後續待調查結果通知,未來在教師的學術論文、教職升等上將會更加嚴謹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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