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開庭 張念慈:我從不認為解盲失敗 2017-06-09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士林地院今天審理浩鼎公司內線交易案,檢察官論告指出,張念慈等人早知乳癌新藥解盲失敗,又以單一樞紐試驗,無法拿到新藥證,卻沒有向外界公布重大訊息,張念慈則反駁,他們市場著眼在全球,台灣的市場太小,不是沒拿到台灣藥證就不做了,台灣的臨床試驗屬於探索,證明乳癌新藥obi-822有所療效,可以繼續試驗。檢方指控,2015年8月28日的專家會議,浩鼎公司即已知惡化人數未達預期的289人,解盲成功性很低,又以單一樞紐試驗,沒有兩組對照,要在台灣申請藥證的難度提高,但8月31日重大消息公布,卻稱專家會議是討論解盲的時間點,並訂在隔年3月解盲,未提解盲失敗且可能無法申請藥證等可能性。檢方指出,從8月31日開始浩鼎股票從274點上漲到755點,但隔年2月21日重大消息宣布解盲失敗,浩鼎股票一度跌停,但張念慈早在專家會議已知解盲可能失敗,卻在2015年9月10日到10月26日賣出676張股票避險,涉及內線交易。「我是無辜的,我沒有內線交易」張念慈反駁,從不認為乳癌新藥解盲是失敗的,只是沒有達標,臨床試驗發現打疫苗產生抗體的族群,可延長復發時間,且乳癌新藥第三期試驗也通過中國、美國和歐盟申請,代表台灣的臨床試驗是成功的。張表示,當時的專家會議,他在美國並未參與,但後來接獲專家報告的內容積極樂觀,他從未支薪或紅利,也未拿到員工認股證,只想為台灣生技盡份心力,他個人和借名持股有八千多張,部分賣股純為投資需求,絕不是因為避險而賣股。但檢察官認為,張念慈為公司負責人,怎可能在美國就不知專家會議內容,且浩鼎每次的重大消息,都會告知投資人解盲之後,乳癌新藥有機會在台灣申請藥證,但現在卻說台灣不是主要市場,只是探索試驗,要投資人情何以堪?對股民來說,解盲成功與否和是否申請藥證,就是他們所必須得知的訊息。檢察官認為張念慈擁有雙重國籍,且資產轉移到美國,可能在起訴後,發現無法脫罪,可能有逃亡之虞,建請法院將他限制出境,張念慈則表示,他很意外,檢察官是要加強打擊,不懂限制出境的邏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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