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 2018

(長庚條款) 《醫療法》修法: 醫院 持上市櫃公司 股票 不具投票權


【醫療法大修法】長庚捅簍子這4大財團跟著遭殃2018.02.27 劉曉霞 長庚醫院去年爆發急診醫師出走,引爆企業透過醫療財團法人控股問題,衛福部進而修改《醫療法》,未來醫院與捐贈的母企業董監事不得互相兼任,醫院持上市櫃公司的股票也不具投票權。《醫療法》修法波及國內2大金控國泰金、新光金以及台塑、遠東和義聯集團。長庚醫院去年中爆發急診醫師出走潮,至今野火燎原,甚至燒到其他私立醫院,波及國泰金、新光金、遠東集團和義聯集團。原來,去年長庚風暴發生後,衛福部積極推動醫療法修法,並增設「長庚條款」,修法方向包含「投資企業人員不得兼任醫療法人董事、董事會須有衛福部選派具醫療背景人士擔任公益監察人、全面財務監理」等。原本外界以為修法針對台塑王家,未料,卻讓同樣透過醫療法人持有企業股權的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跟著遭殃而同樣有醫療法人持股問題的還有遠東集團徐旭東和義聯集團林義。像徐旭東的亞泥,第3大股東就是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醫院),持股5.4%,並在亞泥有一席董事。亞東醫院雖僅持股亞泥,但亞泥卻是遠東集團旗下遠東新、遠百、裕民3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還有董事席次。此外,有「南霸天」稱號的林義守旗下的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是上市公司燁輝的第4大股東,持股3.4%,燁輝又是燁興、義大開發、義大育樂等公司的大股東,等同是義聯集團創辦人林義守主要控股公司之一。「這些老闆都是透過醫療法人來持股企業,原意是穩定經營權,沒想到醫療法修正後,醫院持股不具投票權,反而讓企業經營權面臨考驗。」市場人士分析。至於蔡宏圖家族的國泰醫院僅持股國泰金0.2%、國建0.05%,受影響較低,但國泰醫院內部也相當不滿修法,直說:「很莫名其妙,其他醫院都規規矩矩經營,為何也遭牽連?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祕書長吳明彥更痛批,「根本是懷璧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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