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5, 2011

開放校長任公司董事!

朱敬一:鬆綁 可人盡其才 2011/08/26 經濟日報】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敬一昨(25)日表示,科技基本法修正案是將學界上游到產業下游,智財權下放的路鋪平,掃除障礙,並鬆綁研究機關等研究人員的兼職規定及技術股上限,以利人盡其才。朱敬一指出,目前台灣很多學術、研究單位產生的智財權或專利,在下放過程中遇到障礙,有些障礙來自文化,學校教授習慣寫論文,最多申請專利,但不習慣做生意;有的是制度因素,使得智財權後續下放移轉的路崎嶇不平朱敬一舉例說,過去大學若要處分股票,必須報國有財產局,不能自己處理。大學如果拿到的是國際專利,依據國有財產法,國外財產處分還得經過外交部,這些都增加學研產出的障礙。朱敬一強調,這次的修法是把障礙去除,把路鋪平,可以說只要有機會從學界做技術移轉的產業都可能受惠,而非僅特定學門或產業可受惠。朱敬一說,對科學技術研發人才來說,這次修法也可避免科研人員因技轉,誤觸陷阱。過去曾發生有研究人員做技術下放,因不清楚那些東西該揭露,那些東西該迴避,不小心觸法。鬆綁兼職與技術股上限10%的規定,朱敬一指出,更可使人盡其才,修法後,學術研究技術移轉做的好的教授,將不用再天人交戰,願意待在學術界,不一定得被迫離開學校。朱敬一說,這次修法為公教分軌一小部分,修法前,公立大學的校長、系主任等教育主管或公立機構人員都被視為公務員,就得適用較為嚴格的兼職規定。例如:普通教授技轉給公司後,可以出任董事,但當這個教授變成校長就不行,這次修法鬆綁免除這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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