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0 【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多位大學教師、研究人員涉嫌詐領研究經費,有學者批評經費核銷制度僵化,讓他們「被迫」浮報或虛報。國家科學委員會從8月起放寬大項目經費流用比例至50%、授權學校自行查核細項,但也新增查獲不法就扣學校管理費的「懲罰條款」。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台灣大學校長李嗣涔、清華大學校長陳力俊曾對假發票案發表聲明,指出是許多助理便宜行事,並呼籲檢討科研會計與出納的彈性不足;台灣師範大學校長張國恩則強調,假發票案可能引發學者出走潮;本月初中研院院士會議也建議政府補助經費應該具有充分彈性。國科會昨天修正部分補助規定。國科會主任委員朱敬一表示,從8月起,研究計畫的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和國外差旅費這3大項目間,流用比例增加到50%,超過才要報國科會核准,與歐、美國家大致相當。此外,未來國科會將只管理主經費項目的新增和流用,耗材、人力等內容細項則由校方認定。學校權力增加,國科會也訂出配套措施。國科會綜合業務處處長陳宗權指出,未來個人浮報、虛報被查到,國科會將從學校管理費中扣除浮報金額的1至3倍當作懲罰;若學校未落實查核,國科會也將扣減管理費比率。朱敬一認為,學術研究和公務行政不一樣,學術是「探索未知」,事前寫不出絕對的方向,「愛迪生要試幾百種材料,才知道鎢絲做電燈泡最好。」他舉例,研究人員做實驗做到半夜,只好搭計程車回家;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研究果蠅,要買化妝用的眉筆,因為要在果蠅翅膀上標記。帳面上看來,研究人員搭計程車、買眉筆的確很奇怪,但現實是合理的。國科會每年將抽驗一定比率的研究計畫,總金額約占每年補助總經費的6%多。「我們是勇敢的!」朱敬一希望讓學、研界有更多的自由,但各校也應建立良好的內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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