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業醫: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3-25 18:18:26 第二條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2/03/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光宇 大中華區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董事全數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光宇 大中華區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久和(中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0號聯合大廈寫字樓807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醫療器械批發及進出口業務;醫療設備租賃、安裝、維修、技術服務及諮詢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久和(中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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