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1, 2017

浩鼎案起訴_張念慈(避損2419萬)/ 游丞德(避損113萬)/ 廖宗志(避損1035萬)/ 許友恭,黃秀美 (避損沒成功)


浩鼎案起訴張念慈等5高層 許友恭:賣股是要繳稅 2017-01-10 00:05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士林地檢署查出浩鼎負責人張念慈等5名高層,前年8月經由專家會議得知,抗乳癌新藥臨床試驗設計與主管機關規定不符,且受測病人不足,無法達到解盲門檻,通過新藥查驗登記機率極微,張等5人卻在去年2月公布解盲失敗前出脫持股,避損超過4千萬元,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中研院長翁啟惠因事證不足獲不起訴,五人都否認犯行。浩鼎副董事長許友恭表示,賣股是要繳美國稅金。起訴5人分別是張念慈(避損2419)、浩鼎研發長游丞德(避損113)浩鼎前醫學處長廖宗志(避損1035);浩鼎副董事長許友恭、浩鼎總經理兼發言人黃秀美雖有出脫持股,但賣股時間在低點,避損沒成功,沒有獲利。檢方認定重大訊息有兩個階段,首先是2015612日,浩鼎得知乳癌新藥臨床試驗設計與藥品查驗中心規定不符;其次是同年828日召開專家會議,浩鼎得知受測病人無法達到解盲門檻,而重大消息在專家會議召開時就已明確。翁啟惠雖然在去年218日,也就是浩鼎公布解盲失敗前3天,代替女兒翁郁秀賣出10張股(得款近7百萬元),但翁只參加專家會議,並未參與、執行臨床實驗業務,直到當天才接觸臨床實驗解盲相關數據,檢方認為涉及內線交易須掌握兩個重大訊息,翁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無法認定有實際知悉利空消息而賣股。浩鼎經衛福部核准進行抗乳癌新藥「OBI822」臨床實驗,實驗設計採隨機雙盲進行,分試驗組與對照組,兩組人用藥後若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所需總惡化事件人數為289,才符合解盲條件。浩鼎醫務長陳純誠2015五年知悉惡化人數不足,極有可能無法到達統計學上顯著差異,612日前往醫藥品查驗中心,諮詢惡化人數判讀方式能否更改,未獲同意,醫藥品查驗中心反而提醒浩鼎,「新藥審查至少要兩個設計良好的對照組與臨床試驗組,以支持藥物療效安全性。」浩鼎為參加美國美國臨床醫學腫瘤年會,同年828日召開專家會議,邀請翁啟惠、時任中研院副院長、現任副總統陳建仁、台大校長楊泮池、台大醫院副院長鄭安理、林口長庚醫院教授陳鈴津及美國1名教授共6人參與。會中明確得知浩鼎臨床試驗僅執行單一樞紐試驗,與申請新藥查驗登記規定不符,且受測惡化人數,也確定無法達到原試驗計畫分析條件,專家建議浩鼎「結束臨床試驗」,檢方曾傳喚陳建仁等人作證。浩鼎高層明知專家會議已確定解盲未達門檻,卻在831日公布「專家會議主要討論本公司研發新藥OBI822乳癌臨床實驗解盲時間點,決定於1053月解盲」等不完整資訊,影響投資人判斷。浩鼎在2016221日公布解盲失敗後,股價連4日跌停,股價從每股681元跌至455元,張念慈等5涉嫌從20159月至20161月陸續出脫持股避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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