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1, 2017

士檢…浩鼎案重大訊息 時間認定 ”關鍵” 來自副總統陳建仁證詞 !


陳建仁:前年831發布的重訊 亦即浩鼎要結束計畫 2017-01-10 23:09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浩鼎案發生之始,原本外界以為重大訊息時間點認定可能是2016221日重大訊息發布日,但士林地檢署將「重大訊息」時間認定是2015828日浩鼎召開的專家會議,關鍵來自副總統陳建仁證詞。去年511日、總統副總統就任前,檢察官親自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就訊證人、準副總統陳建仁;陳建仁是中研院前副院長,曾參與浩鼎前年828日召開的專家會議,討論解盲時機。前年828日晚間召開的專家會議,約10出席,與會者包括中研院長翁啟惠、副院長陳建仁和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人。浩鼎事後宣布採納專家建議計畫去年初公開研發的乳癌新藥OBI-822II/III臨床試驗數據分析結果。但浩鼎221日的解盲報告被認為是「失敗」。陳建仁證述,專家會議上討論復發人數及CR(Central Read)LR(Local Read)判讀不一致問題,試驗計劃是採CR判讀方式,建議仍採CR判讀方式為主,除非申請主管機關變更試驗計畫,將CR改成LR屬試驗計劃化重大事項,浩鼎公司會議結論仍維持CR判讀,並加入第二試驗終點和於2016年第1季解盲。陳建仁說,浩鼎2015828日剛開完專家會議,不可能在831日就獲得主管機關變更同意,依浩鼎831日發布的重大訊息,以專家意見來說就是浩鼎公司準備結束這個臨床實驗計畫。在內線交易罪部分,遭起訴的被告包括台灣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長張念慈、研發長游丞德、財務經理張穗芬、總經理黃秀美、總管理處協理廖宗智。他們皆否認不法,強調賣股是為了理財規劃或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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