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利益衝突 翁啟惠未拿股票 2011/12/15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5日電)中央研究院今天表示,依規定,扣除必要費用,發明者權益收入可得40%,院長翁啟惠迄今已由中研院申請並獲得37項專利,逾半已技術移轉;為避免利益衝突,相關股票一概未取。中研院晚間表示,近來媒體有關翁啟惠相關報導,多所錯誤與疏漏,因此澄清說明。聲明稿中表示,為有效管理及運用研發成果,訂有「中央研究院研究成果發展管理要點」,規定屬於中研院研發成果的權益收入,於扣除必要衍生費用後,發明者可得40%,其所屬單位及政府可得60%。聲明稿中表示,翁啟惠回台服務迄今,已由中研院申請並獲得37項專利,其中逾半已技術移轉予業界,依規定可獲相當數額的技術股;然而,因其長期致力於推動生技產業的發展,為避免利益衝突的疑慮,相關股票翁啟惠一概未取,且未持有任何其他上市、上櫃及未上市生技公司的股票,也未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另外,翁啟惠已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申報及信託財產。至於前立委高育仁向國家發展基金申請投資一事,聲明稿中說,翁啟惠當時並不知情,也未參與。 1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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