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生醫:公告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27 19:17:09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新臺幣50,000,000元,於101年9月25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32541號函核准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2.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3.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4.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5. F401010 國際貿易業。6.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7.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8.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費。9.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臺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34,279,960元,分為13,427,996股,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街3號17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置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六)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84,279,996 元,分為18,427,996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50,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計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訂配認335.120743股,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停止過戶日後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代收股款之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東興分行。(十一)股款繳款日期:自101年10月11日起至101年10月16日止。(十二)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屆時另行公告。三、茲訂定101年10月5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1年10月01日起至101年10月0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務必請於101年09月28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以09/28掛號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2號4樓,電話:(02)2314-8800)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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