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話-給陽明人 陽明醫院創立於1998年四月,匆匆已經過了十多年。剛開始只是三十床的骨科專門醫院。但是我們學有專精,我的人工關節手術和李孔嘉醫師的脊椎手術在嘉義市佔有一半以上的佔有率。陽明醫院骨科的名聲是我和李孔嘉醫師在嘉義地區辛勤耕耘二十多年的成果,病患近悅遠來,醫院經常人滿為患。但是原來在民族路的醫院實在太小,無法擴充,我們也經常為了無法提供病患比較寬敞舒適的看診環境感到抱歉。當時原本嘉義市最大的林綜合醫院已經沈寂多年,林綜合醫院原本的院長熊海明醫師是我在台北榮總的老師,熊院長多次鼓勵我應該把握機會重建林綜合醫院擴大服務。但是2003年起健保財務困難,開始實施總額給付,醫院每做一塊錢被健保局東刪西扣後剩下不到八毛錢。各大醫院都開始減薪以求渡過難關,也有部份醫院不支倒閉,實在不是一個擴充醫院的好時機。2004年我們在謹慎的評估之下,還是毅然決然的決定重整林綜合醫院。我們認為陽明醫院的骨科是嘉義第一品牌,有核心競爭力。林綜合醫院位於市中心菜市場旁,地點超優,無人能比。而且當年林國川老院長在嘉義市的醫德醫術備受好評,多年來還深受嘉義鄉親懷念。我們有信心能恢復林綜合醫院當年的光榮,讓陽明醫院從骨科專門醫院轉型為綜合醫院,為嘉義鄉親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也讓跟隨陽明多年的夥伴能有更穩定與更優質的工作環境。還記得當時我在陽明大學的同學張鴻仁醫師擔任健保局總經理,打電話給我第一句話就開玩笑說:「你瘋了嗎?」當時衛生局吳素菊局長也很關心的說:「市長和我都很喜歡你把市政府旁的大樓恢復生機,不再養蚊子,還可以為嘉義市創造就業機會。但是醫院不好經營,你可千萬要小心啊!」現在我們可以很高興的告訴這些關心我們的朋友們,謝謝您,陽明欣欣向榮,我們沒有辜負大家的期望。2005年二月陽明醫院終於搬遷到吳鳳北路的現址開始服務鄉親。剛開始陽明醫院骨科專門醫院的印象深植人心。一時之間不太容易要民眾接受陽明醫院已經是綜合醫院的事實。但是我們相信,嘉義市這麼小,只要我們一步一腳印的不斷提昇我們的服務品質,一定能獲得民眾的肯定。我們努力不斷的增購最先進的設備和聘請最有經驗的醫師,招募新鮮人提供新的服務。2008年已經成長為嘉義市規模第三大的醫院,超過許多經營多年的醫院。除了骨科業務倍增繼續站穩第一名之外,許多其他科別的服務品質也是備受民眾肯定。質量在嘉義市也是數一數二的,如我們的心臟科的心導管,肝膽腸胃科肝炎、肝癌、與消化道潰瘍的治療,一般外科與大腸直腸外科的腹腔鏡手術,泌尿外科與震波碎石室,復健科的職能治療與復建治療,胸腔科的呼吸照護病房與醫護團隊。這許多部門在大家的努力之下服務的質與量都是在嘉義市數一數二的。2010年我們完成醫療,檢驗與資訊等三項ISO驗證,陽明醫院的服務品質更進一步。當然我們不能以此自滿,我們應該要不斷虛心檢討自己,服務品質與病人安全的進步是永遠沒有止境的。我們目前醫護人力的編配超過區域教學醫院評鑑的要求,還是不斷招募新人,就是要讓同仁們有進修與進步的空間與時間。我們會安排許多院內的教育訓練,有院外教育訓練的機會也會全力支持。我們的目標不是要做到嘉義市最大的醫院,我們希望能做到最受病患信賴與最受同業尊敬的醫院。身為醫護人員,我們只能完全治癒一部份的疾病,但是一定要紓緩病人的痛苦,撫慰病人的心靈。我希望「視病猶親」在陽明醫院是每個人生活的實踐,而不是一句口號。展望未來,醫院還有擴充新大樓的計畫,陽明醫院不斷的求新、求變,也希望每個陽明人也能不斷的在本職學能上更加精進,在待人處事上更加圓熟。讓陽明一年比一年進步,讓我們能提供病人更優質的服務與更安全舒適的環境。院長:謝景祥醫師
被控醫療疏失 李孔嘉澄清全文 2015年07月10日 09:46 陳俞霈 對於患者投訴媒體醫療疏失一事,陽明醫院院長 謝景祥、副院長暨骨科醫師李孔嘉說明澄清。日前壹週刊報導嘉義市陽明醫院副院長骨科醫師李孔嘉鼓吹患者接受價格昂貴的脊椎微創手術,造成術後半癱、全癱,患者與家屬批李只顧賺錢、沒良心;陽明醫院說明澄清,不實指控已嚴重傷害醫師與院方名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下是李孔嘉澄清稿全文。我是陽明醫院李孔嘉醫師,最近壹週刊一篇沒有仔細查證的報導,嚴重影響我和醫院的名譽,不得不提出澄清如下:事實是周老太太脊椎手術後進步很大復原良好,出院15天後因糖尿病、敗血性休克再度到嘉基住院,休克之病因與脊椎手術無關。周老太太坐輪椅入院,手術前完全無法入睡、嚴重疼痛需要完全照護、無法工作、無法運動、無時無刻感到疼痛。最嚴重滿分是40分,病人已經到達39分,有家屬簽名的手術前功能評估表為證。手術後恢復良好,睡眠品質輕度干擾、中度疼痛行動緩慢、可做一些工作和運動,偶而感到疼痛,有家屬簽名的手術後功能評估表為證。病人手術後第二天到出院都可以穿鐵衣下床行走,恢復良好,97年3月25日順利出院。不起訴書說明很清楚:「而病人97年4月10日至嘉義基督教醫院就診時,主訴為上腹漲痛並休克,自4月10日住院治療至5月5日出院止,均無背部傷口發炎,疼痛及相關感染症狀,顯見病人造成休克之病因,與先前陽明醫院李醫師之治療行為,並無關聯。」不起訴書更指責周忠和先生:「告訴代理人周忠和陳稱告訴人於自陽明醫院出院2天後即成彌留狀態而送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等語,顯與事實不符」。不起訴書也引述衛生署鑑定結果「嘉義陽明醫院李孔嘉醫師,依其病情安排住院並進行檢查,且經李醫師解釋並由家屬簽署同意書後方徑行手術。其步驟符合醫療常規,尚未發現有不當之處。──因此李醫師臨床判斷並無誤診情形。手術確屬針對傷勢病情進行之治療,殆無疑義。按目前因骨質疏鬆或外傷性脊椎壓迫性骨折,臨床上均盡量選擇微創手術治療,以減少病人痛苦及避免傷口感染、吸入性肺炎、敗血症等併發症之發生。此類手術可減少病人住院天數,接受傳統手術方式,病人住院至少10日,且病人常需一週左右方能下床行走;接受微創手術病人多於3日內可下床活動,通常10日內可出院返家休養,病人(周老太太)手術後背痛減緩,且術後第2天(97年3月12日)可穿背架後緩慢行走,顯見手術治療並無不當。因病人有多項全身性系統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及骨質疏鬆等疾病,其病情相對複雜,住院日期長於一般病人,係屬合理」。另一位呂老先生指控我鼓勵誘騙他手術,也與事實不符。我從事脊椎手術多年,深知脊椎手術因為困難性高,病人年紀大手術風險也高,是醫療糾紛最高的手術之一。最優秀的醫師在最小心的情況下,也無法保證手術一定成功。所以我不但對每一位病人說明「因脊椎疾患並無生命威脅,故無手術急迫性,醫師有在門診說明治療的選擇包括吃藥、復健、忍耐及再忍耐。假使復建治療及吃藥無效,才考慮手術治療。」我也把這句話寫在「脊椎手術前告知書」上,有7大項說明請呂老先生家屬逐項簽名。因為有些病人年紀大,記憶力和表達能力都不太好,我明明解釋說「復建治療及吃藥無效,才考慮手術治療」,病人回家只會講「醫師叫我開刀」。我現在只要病人告訴我要考慮手術,我都請病人多帶幾位家屬來再一起說明,以免引起誤會。我也請家屬考慮時一定要告知其他未到的家屬。兩張告知書解釋手術的目的是「以減少酸痛百分之七十為目標」,並詳盡的解釋可能的併發症,並請病人家屬逐項簽名,以免家屬事後推說說完全沒看就簽名了。呂老先生脊椎的疾病十分嚴重,功能評估是最嚴重的滿分40分,有家屬簽名的手術前功能評估表為證。呂老先生就是因為疾病嚴重保守治療無效,才會明知年紀大各種併發症「手術風險增加很多」,還是願意接受手術。呂老先生和家屬怎麼可以聽完手術說明,完全了解手術的目的、限制和風險後簽了14個名,還指控我誘騙他們手術?呂老先生手術後出現傷口血腫的併發症壓迫神經,我們緊急手術清除血腫,幸好病人神經並未完全受損,肌肉力量雖減弱腳還是可以動,有機會經過復健後慢慢恢復。不幸病人於手術後第十天又併發嚴重胃出血,轉往其他醫院。根據週刊報導,病人在其他醫院接受胃手術和再一次脊椎手術,「此時才發現腳不能動」。我對於呂老先生手術後產生的併發症深感遺憾與慰問,但是我已善盡手術前說明的義務,與手術中手術後照顧的責任,並無醫療過失。呂先生請民代來協調,只是民代看到呂先生簽署的所有文件後,覺得呂先生隱瞞部份事實,使他無法進行調解,我也建議呂先生若對醫療過程有所疑慮,可正式申請主管機關調解或是鑑定,無奈呂先生選擇向媒體做不實的指控。所有的人都對脊椎手術充滿恐懼,大部分的人都是拖到忍無可忍時才接受手術,怎麼可能隨便聽醫師幾句話就決定開刀?病人大多是經過多家醫院保守治療無效,其他醫師也建議考慮手術治療,才會來找我手術。因為傳統脊椎手術風險高,我致力於脊椎微創手術二十年,努力研究寫論文發表在國際一流醫學期刊,才能升任國立大學教授,就是希望微創手術能帶給病人更好的品質和更小的風險。雖然微創手術風險較小,但是仍然無法完全避免併發症,我才設計「脊椎手術前告知書」和「骨科手術前告知書」讓病人或家屬逐項簽名。壹週刊的報導沒有盡到「平衡報導」的責任,這幾天網路上充斥許多攻擊我和陽明醫院的言論,當然其中有部份手術後不滿意的病人,也有覺得我說明不夠仔細有所誤會的病人,對於這部份的病人我是深感抱歉也會努力改進。但是更多的是人云亦云,道聽途說的指控,讓我深感委屈,希望能有澄清說明的機會,謝謝大家。(中時即時)
名醫成詐保共犯??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1月8日 上午12:00 嘉義市某醫院副院長李姓骨科名醫,涉嫌與王姓等5名男女共謀於94及95年間,利用王姓、陳姓2名女子脊椎病症,以製造假車禍方式,佯裝成脊椎車禍受傷,向8家保險公司詐得百餘萬元,5名共犯被法院判刑確定,李姓醫師在嘉義地檢署偵辦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又未從詐得保險金抽佣,昨天被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罪緩起訴1年,令支付公庫10萬元。「我善意為患者治病,卻被當利用!」李姓醫師無奈痛苦表示,10年前發生的事,他不認識對方,善意治療脊椎病患,卻被對方利用開具診斷證明詐領保險金,他未獲任何好處,還被對方扯入。檢方指出,李姓骨科醫師與李姓、林姓、涂姓、王姓及陳姓等3男2女共謀,為詐取保險公司保險金,利用王姓及陳姓女子脊椎病症,以製造假車禍事故,佯裝成脊椎車禍受傷,向王姓及陳姓女子投保的8家保險公司詐得保險金百餘萬元,部分保險公司認為有疑義,拒絕理賠。2次製造假車禍事故:94年12月1日由李姓男子安排涂姓男子開車,在嘉市青年街某汽車旅館巷口,製造假車禍撞傷王姓女子,送李姓醫師的醫院,由其安排住院治療,出院後開具不實診斷證明,申請保險理賠。另件95年4月18日晚間,在大業街某巷口,製造假車禍撞傷行人陳姓女子,以相同手法由李姓醫師安排住院治療,出具假診斷證明。李姓醫師犯行遭共犯告發,東窗事發,5名共犯都被台南高分院判刑確定,檢察官調查,李姓醫師確為王姓及陳姓2名脊椎病症共犯治療,又未從共犯詐得的保險金抽佣,犯罪動機可以原諒,情節非重大,處緩起訴1年,令支付公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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