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0, 2017

東生華&永昕 TuNEX 開發 終止(2017年10月20日): 通過TFDA審核 完成補件


東生華 發言日期106/10/18發言時間09:55:54 發言人孫德珠發言人職稱資深經理發言人電話02-26558525主旨 本公司將於民國1061020()下午5時正式終止與 永昕生物醫藥()公司(4726,以下簡稱「永昕」)所簽訂 之『TuNEX藥品合作開發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符合條款第51款事實發生日106/10/18 說明1.事實發生日:106/10/18 2.公司名稱:東生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民國1061016()臨時董事會決議,考量本公司為保障股東權益、維護公司形象並促進雙贏合作,自去(105)年針對TuNEX(以下簡稱「本藥品」)供應價格與未來合作 模式主動與永昕展開多次協商;然於民國106929(105()之協商會議中,本公司向永昕說明健保核價下跌、競爭環境明顯變化及開發費用大幅超過簽約時之預估等情況, 並提出兩種Counter Proposal請永昕於民國1061016()前回覆本公司。惟,截至昨日(1017)本公司仍未收到永昕回覆,故本公司依本契約條款通知永昕,本公司將於民國1061020()下午5時正式終止本契約, 並發重大訊息揭露相關資訊。 6.因應措施: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 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第51款規定,發佈此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自與永昕簽訂本契約以來,謹守本分,全力以赴完成所有該負之義務與責任,因此,分別於去(105)3月及6月成功完成兩個第三期臨床試驗,於今(106)712日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TFDA)查驗登記審核, 並已完成所有補件,現正由主管機關審核,本公司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2)將依契約終止條款進行後續相關行政程序。

東生華永昕 中止共同開發 2017-10-19 04:52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 東生華(8432)昨(18)日公告,該公司臨時董事會決議,保障股東權益、維護公司形象並促進雙贏合作,將中止與永昕生技針對TuNEX共同開發協議。東生華表示,日前該公司針對「供應價格與未來合作模式」主動與永昕展開多次協商;今年929日及105日的協商會議中,該公司向永昕說明健保核價下跌、競爭環境明顯變化及開發費用大幅超過簽約時之預估等情況,並提出兩種方案與永昕協議。東生華表示,截至1017日,該公司仍未收到永昕回覆,東生華依本契約條款通知永昕,該公司將於1020日下午5時正式終止本契約。對此,永昕表示,東生華來函表示因健保藥價下跌、競爭環境明顯變化及開發費用大幅超過簽約時預估等請況,提出兩種方案該公司限期回覆,案經永昕經營團隊評估,東生華所提出之方案將嚴重損及永昕股東權益,故未予接受,永昕方面也決議,將於1020日下午5時正式終止雙方所簽訂之TuNEX藥品合作開發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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