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立院初審通過 牙醫助理需有證照才能執業 2017/12/18 牙醫助理往後須考取證照,才能執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一旦三讀通過,從事牙醫助理者,須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證照,違者將處3萬到15萬元罰鍰。衛福部表示,口腔衛生人員取得證照,將有助提升口腔照護品質及效率,至於牙醫助理輔助範圍,須待草案通過後,再制定施行細則規範。草案提案立委之一,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表示,世界各國牙醫醫療人力,均設置有不同種類的牙醫輔助人員,但台灣牙醫醫療制度卻沒有類似制度;況且,為配合往後長照個案的特殊口腔需求,從約診、醫病溝通,或治療處理、轉診等,都需專業人員大量投入,無法只靠牙醫師一人。劉建國說,依國外1名牙醫師搭配1到2名牙醫輔助人員,台灣牙醫輔助人員將需要1.5萬到3萬人,但目前口腔衛生相關學系現有畢業生只有1千人,每年畢業只有1百人,若要補足人力缺口恐需300年。因此,若讓目前全國牙助約有6到7萬人,能與口衛系畢業生共同考照,成為口腔衛生師、口腔衛生士,有助國家口腔健康的整體發展。衛福部指出,今初審通過的《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依口腔衛生人員的畢業學歷,或是否曾修習口腔衛生相關學分,以及在醫療機構從事口腔衛生業務的年資、參加衛福部指定相關團體辦理教育課程的時數長短等,分為口腔衛生師及口腔衛生士,一旦新法上路,未取得相關資格者,若擅自執行口腔衛生業務,將依法處3萬到15萬元罰鍰,但若是符合實習牙醫師等資格者,將不在此限。草案另規定,對於符合在醫療機構從事口腔衛生業務1年或3年,合併參與教育課程時數達80或160小時等資格者,在新法上路後,於10年內得舉辦5次考試為限,若應考者未通過考試而繼續執業者,將不予以處罰。民進黨籍立委陳曼麗質詢表示,台灣5歲兒童齲齒率為79.3%,12歲以下兒童平均有2.5顆齲齒,高於全球平均的1.67顆,且政府提供國人1年2次免費洗牙,但1年僅有600萬到700萬人定期洗牙,顯然國人仍未重視口腔健康。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指出,口腔衛生人員將有助提升口腔照護的品質和效率,其具體輔助醫療範圍,須待草案通過後,再制定施行細則,而衛福部提供1年2次洗牙,為盼民眾照顧口腔健康,但國人仍常見牙周病,因此,未來將請心口司研議,是否針對45到50歲民眾進行大規模牙周病初期治療,阻斷50歲後的拔牙風險,這是最需要去做的。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聯會法制委員會主委王棟源說,以往協助牙醫師人員須為護理人員,但現在護理人員短缺,許多牙科診所都請不到人,草案通過後,可提高牙醫師的用人彈性,提升牙科醫療服務,對保障民眾就醫品質是一項利多。(沈能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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