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藥物醫治犬貓 防檢局爭取放寬 聯合新聞網2018-01-10 近來獸醫師積極要求人用藥物可用於犬貓等小動物,農委會防檢局表示,《動保法》已授權獸醫可用人藥醫治寵物,在藥品取得管道方面,食藥署已核准藥商可售593項藥物給獸醫師供寵物治療,下周防檢局將再爭取胰島素和治療甲狀腺亢進的藥物也能鬆綁。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表示,因為多數動物藥物的包裝都是針對經濟動物而製,經濟動物體型較大,劑量需求高,藥品瓶罐自然也比較大,加上藥品一拆封後就不能保存太久,對獸醫師治療犬貓等劑量需求低的小型動物而言,較不方便,獸醫界才希望爭取瓶罐包裝不會過大的人用藥物,也可用於犬貓身上。施泰華指出,人用藥物也都經過動物實驗證明有效,全世界獸醫也都可使用人藥醫治小動物,這確實也是國際趨勢,《動保法》先前修法已授權獸醫師可用人藥治療小動物,但關鍵在於,目前《藥事法》尚未核准藥商把人藥賣給獸醫師,才導致獸醫師不易取得人用藥物。施泰華表示,為此,防檢局早已與食藥署展開協商,透過正面表列方式核准部分人藥可賣給獸醫師醫治小動物,當初爭取約800項,現食藥署已核准593項,治療用途包括腸胃、心臟、血管、內分泌等都有,也包括手術使用的醫用氣體,下周還會再與食藥署開會溝通,爭取核准胰島素及治療甲狀腺亢進的藥物。施泰華指出,食藥署擔心開放人用抗生素給小動物使用後,會造成抗生素濫用問題,因此不願開放抗生素,但防檢局早已核准有超過100種犬貓可用的動物抗生素,供獸醫師使用,未來希望能向食藥署協調,把核准機制改成負面表列,明定哪些人藥不可供動物使用,其餘則可共用,幫助獸醫師能更方便取得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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