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20, 2017

普生 2.99億現增(1360萬股) 延長 募集 !!


興櫃:普生(4117)現增1360萬股延長募集期間至5/21獲金管會核准 財訊新聞 2017/02/18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延長募集期間經主管機關核准1.事實發生日:106/02/17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 299,2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11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12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52834號函核備在案。(2)茲因近期國內外政經情勢變化,致金無法於本案核准後三個月內募足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至106521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217日金管證發字1060003571號函核准。6.因應措施: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及承諾書如下:()本公司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106223日起,迄10633日止。(3)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 無認購意願者,利率按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 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 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2)/365(4)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募集期限內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 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 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 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2)/365 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06313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 方式支付。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0622 中華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5)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1樓,電話:(02-3393-0898)洽詢並完成申請, 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承諾書如下: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511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及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512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52834號函核備在案。 茲因近期國內外政經情勢變化,致近期國內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為避免 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量認購人投資意願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故申請展 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至106521日,俾使本公司獲致充足時間募足 資金,以利營運。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或投資人權益,若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 情事,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宗慶中華民國1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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