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案督導不周 楊泮池聲明:未追究為給年輕人機會 2017-04-05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吳柏緯/台北報導〕教育部、科技部上週公布台灣大學郭明良案學術倫理調查結果,楊泮池被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但他身為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仍有督導不周責任。楊泮池沉澱五天後、昨首度發出聲明回應,解釋當事人早離開台大,且當初是為給年輕人機會才未追究。
被歸咎的是一篇蘇振良寫的論文 楊泮池聲明強調,被歸咎督導不周責任是一篇由蘇振良撰寫的論文,在二○○六年登上Cancer Cell期刊,蘇當時在生科所教授郭明良的實驗室受指導,該論文二○○七年文字勘誤,二○○八年由郭再次向期刊提出大量勘誤並上報解釋,發生勘誤是蘇做事不嚴謹所致。楊泮池解釋,他二○○七年才擔任醫學院長,聽聞郭報告後,發現蘇早在二○○五年離開台大,且已被台、美指導教授嚴加告誡不可再犯,因此認定是單一事件,也為了給年輕人改進機會而未追究。
造成學術界重大影響「深感抱歉」 楊泮池也強調,他是提供自己實驗室對本土肺癌的研究成果與發展出的研究模式,和郭的實驗室進行合作研究。對此案對台大和台灣學術界造成重大影響,再表「深感抱歉」。科技部昨表示,審查報告是由學者專家組的委員會,以六比○票數認定楊未涉違反學術倫理,對於楊的個人聲明則表尊重。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楊泮池有「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如有多一點警覺性,或許當下就會有遏阻效果,不致讓事態惡化。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則質疑,楊和郭關係密切,多篇論文列共同作者,即便沒故意也有重大過失,應說清楚。外界在乎楊身為校長的風骨,但台大校內出此嚴重學倫案,就該自責其領導之責。
台大教授盼楊持續說明與郭關係 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表示,當老師都會允許學生犯一次錯,且當事人當時已離開台大三年。但此案仍有其他疑點,如楊泮池後續是否仍與犯錯之人繼續合作,楊與郭關係多好?希望楊持續說明,好判定對錯與責任歸屬。台大校方表示,楊已在三月校務會議表達「不續任」,校長任期預計到六月為止,已啟動臨時校務會議程序,預計四月中下旬召開,將針對楊的不續任做出因應,包含去留與否、後續交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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